常常老是看到酒駕撞死人的新聞,是否應該立法呢?真的很可惡...

撞死人沒甚麼責任???
你聽誰說的
而且酒駕肇事保險不理賠

demolinc5329 wrote:
同意鞭刑也要有 =....(恕刪)



鞭刑!!非常同意~~喝酒還開車真是非常可惡......

sai1268 wrote:
要立法不是不可能但要...(恕刪)

看看後座綁安全帶,立法速度多快阿!
我愛喝酒

但我舉雙手雙腳贊成,有多嚴立多嚴,有多重罰多重

喝酒開車的人是不見棺材不掉淚了的

用酒醉來掩飾喝酒前可預防的種種作為

根本是賴皮又不付責任

我喝酒一定請小黃大哥送我回家

幫自己也幫別人

四個有美好青春未來的年輕人就這樣走了

有錢開"米漿",沒錢做小黃

騙肖...



如果是和一個拿著致命武器在路上殺了人後所判的罪來比的話,真的輕很多

而且這種保險肯定百分百不理的.........

其實重點就只是...............酒駕的真的很可惡,自己不死偏偏死到無辜的人

不知現在正在拚總統選舉,他們是否會對這議題有意思呢...起碼全台灣應該有70%以上的人同意吧
說不定會得到不錯的票數喔
喝酒不是罪..罪該萬死酒後開車

我只能說這種人是人渣.廢物!!

我朋友只要開車喝酒.我一定不坐他車

離開前我會說好自為之!!
要喝酒又想把車開回家
那就叫兩台小黃就解決了
也沒多少錢
我對酒駕肇事這件事有很認真有想過要怎防堵,這要分兩方面來考量,
第一:針對駕駛的處罰
我也認為酒駕肇事應該適用蓄意且無差別殺人,除了加重其型最高到達無期徒刑或死刑以外,
還要將罰金提高,不過這邊罰金提高應該是指酒駕本身,
而非酒駕肇事而言,因為酒駕會被罰錢這件事,百姓比較在意而不會酒駕。
酒駕肇事的罰錢我認為意義不大,因為主要應該是對受害者或家屬的賠償才是重點。

第二:對受害者或家屬的賠償
假設用法律規定酒駕造成人員死亡的最低賠償金額,不知道是否適當,(有一條命值多少錢的道德問題)
例如以GDP與平均餘命去計算,若被害者年收入高於此最低金額計算,
則以較高者計算,作為最低賠償金額(因為還有很多因素可以影響賠償金額的計算)。

不管法律怎規定、有多嚴格,有一種人會讓你遇到的時候也會心灰意冷,
就是收入不穩定又愛喝酒的,名下沒財產(被害者或家屬拿不到賠償),撞死人就給你一個要錢沒有,
要命一條的態度!而我覺得應該有不少這種人酒駕肇事,因為對他來說沒差,
這部分又該怎辦?我想不到.............
酒架開車唯一死刑,相信我,這樣應該就沒人敢喝了吧!!
學學日本吧~當地法律規定,如果酒駕被抓到(出事or臨檢)會吊銷駕照跟留下案底外,還有最重的...一輩子不能再重考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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