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in5630 wrote:好久不見 米咖大 ....(恕刪) 反正講到最後就是警察說了算你搬法令出來他不鳥你他不舉發你也拿他沒辦法不要不相信真的是這樣這是我最近跟警察交手的經驗你拿這一條法令出來他就拿那一條法令來打你反正就是跟你官腔來官腔去最近檢舉交通違規台北市就可以檢舉機車三貼四貼新北市就不行 說什麼會有爭議一台機車上面擠了三四個人照片那麼清楚 還會有什麼爭議?怪哉
martin5630 wrote:氣到我想打110申訴督察組....- - 結果督察組也是它們自己人打了有意義嗎? .......(恕刪) 放寬心吧這些都沒用什麼我都做過了什麼路霸什麼拆大牌亂停車縣長信箱跟110還上書內政部警政署咧都...沒...用反正承辦員警說了算你還不如把這些時間拿去陪陪家人賺錢投資理財然後在市區捷運站附近買幾棟透天或大樓買幾個私人停車位誰管那些騎樓亂停幾百部車阿?沒辦法這社會就是那麼現實你覺得郭台銘會管台灣的騎樓亂停車情況多糟嗎?你愛運動健身且有正義感跟我蠻像的又住台中我也在台中讀過四年書共勉之
martin5630 wrote:我也不想管 只是很煩...警察兩套標準 牠們爽為準 只是把事情鬧大對雙方都沒好處......(恕刪) 我不知道對警察有沒有好處但對你一定沒好處只要你的身份資料曝光了很麻煩的為何我會知道?我遇過阿你一直反應的話警察會親自上門來找你唷違規的人不去抓跑來找檢舉人是怎樣?警察其實我們也不能怪他你讓他忙得要死他還是領七八萬他每天泡茶聊天他還是領七八萬如果你是警察你會選那一個?這問題無解別煩心了
linpredator wrote:我不知道對警察有沒有...(恕刪) 要害一個公務人員背黑鍋很容易 , 只要讓他出名就好...只是不想鬧那麼大...算了 反正台灣的警察不值得尊敬的數量應該跟蟑螂一樣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