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開後霧燈情節輕微不罰阿~!


qazcde wrote:
承辦單位:交通組...(恕刪)


好加在不是法院判決
要不然就有判例可循了

新聞鬧大一點
承辦單位受到各界關注後
又會重新研議
qazcde wrote:
檢舉後得到的回覆~!看來給開後霧燈的一記強心針了~!

X先生您好,您於100年8月26日致本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電子郵件,已轉交本局板橋分局處理。有關檢舉車輛不依規定使用燈光一案,因以下理由不予舉發為宜:
一、警察機關受理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查證之義務,其中包含一般經驗或論理法則。
二、 汽車駕駛人於夜間將車輛開亮後霧燈,雖有違反交通法令,基於提醒來方車輛及提高辨識度,以防制車禍發生,是案,斟酌情節輕微且有提醒車輛駕駛人與行人注意之考量,以不予舉發為適當。
三、非常感謝您的來信及對警政交通問題的關心,若對本案仍有其他意見或疑問,惠請與承辦人聯絡,本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
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
承辦單位:交通組
聯 絡 人:巡佐楊建仁
聯絡電話:(02)2969-5597

)

樓上有人講出正解了
每個縣市不同
每個承辦員警看法不同
這一位承辦員警我也有跟他交過手
沒錯
開前後霧燈他是不舉發的
用的理由跟你一樣

他就是不舉發
你能拿他怎樣?

但其他縣市


笑笑生 wrote:
這樣的意思是我以後都可以長時開遠光嚕???
反正我是基於提醒對向車輛及提高辨識度阿
是這樣的意思麻!!!?...(恕刪)

沒錯
該位員警就是這樣的意思
你要裝探照燈也可以
呵呵
小弟想請問各位
我開十幾年老車沒有這個裝置
為何大家會反對這個後霧燈在白天打開呢?
在路上我跟車在後面,我不覺得會有任何不眼睛舒服情況???
但對前燈打鳥就非常反感...被跟車在後面,後視鏡反光,完全看不到前方的路
http://tw.myblog.yahoo.com/weichann

weichin wrote:
後霧燈在白天打開呢?...(恕刪)

就算你大白天開遠燈後霧燈也不會有人有意見...
這張照片已經是傍晚了哩...看起來像是五六點左右~應該不能算白天了吧!
看不出來晚上開霧燈有何不妥 ~~
kuo2580 wrote:
腦殘嗎?交通法規看熟...(恕刪)

法條在這裡

第 42 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
以下罰鍰。

第 109 條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
四、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但承辦員警舉不舉發
他說了算
好大的官威阿
警察大人

一樣的情形
不同縣市發生
結果不一樣
把內容轉給督察室吧
證據確鑿還不開單,硬扯些似是而非的話
這是行政怠墮

archos wrote:
看不出來晚上開霧燈有...(恕刪)


你找台開後霧燈的沿路跟著他你就知道有何不妥
開後霧燈有什麼錯?警示定位晚上行車安全就靠它了,檢舉?

我晚上為了行車安全是絕對會開後霧燈警示的,麻煩你駕照再去重考一下好了,

難怪連警察都幫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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