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zzo wrote:其實你根本不用說明在...(恕刪) 是也沒錯~也許說明的太仔細,造成誤解.....我也是認為我怎會有肇責,平白被冠上有肇事責任,真的很嘔OOXX#$#%@不過因為撞擊位置不是在車後保桿卻是在左後輪方向,這樣也是可以舉證後車撞擊,就是後車的不對嗎?
之前發生車禍,跟樓主蠻類似T型路口,我方直行車,對方轉彎車也是差撞到我後車輪附近,一下車女車主說她先轉彎的,跟本不想理她,就找警察來不過在做筆錄時,發現女車主的駕照過期了....不過警察也沒有開單給她@@後來她也找了他的保險員來,看了撞擊點後保險員就馬上說他們全賠
Juliance wrote:我覺得還是要看樓主是...(恕刪) 我是從省道(2線道)右轉至只有雙向會車的1線道道路,轉彎處離黃網區也有200~300公尺有吧,我可以很肯定我已經是在直行路上了....部過~筆錄上好像沒特別寫我是直行車,他是轉彎車,部過在車禍圖面上是可以分辨得出他是在轉彎,我是在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