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撇開酒駕不談..因為沒證據所以不談...但若依對方向警方陳述說"忘記有沒有闖紅燈",但我丈母娘很確信他自己是依綠燈指示執行,這樣對方的肇事責任是否仍為百分之百?警方說要調監視器現在還沒下文。若調不到監視器,是不是連闖紅燈這項違規都會變成羅生門了?好記擔仔麵 wrote:當場沒叫警察事後...(恕刪)
打零工,請求薪資所得應該有困難!意思應該是雇主不固定,這樣說沒錯吧!雇主不固定怎能確定可以開出你的薪資記錄 來提出求償下次小心點為上!另一方面想想,你應該慶幸你的岳母沒有這樣走掉!還好好的活在你的面前,好好孝順他吧!
我應該告他嗎 wrote:打零工,請求薪資所得...(恕刪) 打零工雖沒有薪資證明,但若要雇主肯開立證明書應該也有法律效用吧。因當日也是工作後下班發生的車禍,這一點雇主可以證明,也可以證明我岳母是有收入的,這樣要索取勞役損失應該是合理才對。老人家當然要好好孝順,但事情發生了能做的就是多為他籌備些生活基金了。凡是為他人著想卻替自己找麻煩,我想這也是現在社會人情冷漠的主因吧!
蘭城之俊 wrote:九月十九日傍晚約六點...(恕刪) 金額太高~不太可能~私下和解還怎麼高~要是我是對方~我上法院就好~反正都怎麼高的金額了而且還要精神賠償?....這....有點太...大拇指撕裂傷+腳踝開放性骨折以上二點~就要請看護?如果我是對方~可能會要照巴氏量表來看吧~建議你要跟對方開價~金額要在降~不然一定是上法院~~比重~照你說的現在情形~絕對不可能百分之百是對方錯~
isjack wrote:金額太高~不太可能~...(恕刪) 謝謝大大開釋!目前是沒有打算要求精神賠償!但腳踝開放性骨折,醫生診斷要休養三個月,休養期左腳不能著地,只能拿拐杖,這樣已經影響到生活自理能力了,請看護會很誇張嗎?實際上是要讓岳父在家照顧,但岳父照顧這三個月一樣會有工作收入上的損失,所以才想說用看護費用來折抵。我們提出的金額當然是單方面的要求,要看對方接受到哪個程度再來討價還價,如果調解委員會無法達成雙方共識的話,也只好走法院途徑了。不知道若刑法上這種過失傷害大概會怎麼判?刑法的過失傷害告訴應該是最後一個殺手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