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說新竹有了,我之前在北市騎車下班也遇過。基隆/忠孝東路口等紅燈,我在第一台,變綠燈起速時右後方來了一台超車技術不佳的歐巴桑,硬是往我車頭右側方撞下去(結果爆殼),兩台機車晃了一下都沒倒,平衡後繼續騎。但重點是她竟然完全也不回頭看一下撞到的車怎樣了,就逕自加速離開。我追上去問她:撞到車不用處理的啊??她開始加速鑽車縫逃離...後來也就算了。如同上面大大講的,很多人覺得道歉=賠償,但是其實我也只想要一個道歉而以。這種車殼小損傷報警了警察也懶得理吧。所謂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