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ph_gmail wrote:樓上的大大 說的是...(恕刪) 這種畫面,每天在台南應用科大這裡天天上演(中正南路省道上),300m遠的警察局一樣視若無睹...ADR36夜拍沒辦法很清楚,要不然天天都有一堆可以檢舉的畫面...
wetty wrote:是四輪汽車違停、切換車道不尊重直行機車 我也覺得這是對機車族最重大的傷害,常常機車道騎個一百公尺就遇到四五台違停的,逼得機車非得騎到快車道,然後四輪的不爽按喇叭,兩輪的也不爽被叭,久而久之雙方就對立了。要談開放路權之前,我覺得這種違停的要先徹底解決才行。
AWEChen wrote:我也覺得這是對機車族最重大的傷害,常常機車道騎個一百公尺就遇到四五台違停的,逼得機車非得騎到快車道,然後四輪的不爽按喇叭,兩輪的也不爽被叭,久而久之雙方就對立了。要談開放路權之前,我覺得這種違停的要先徹底解決才行。 其實主要問題還是禁行機車上。禁行機車名為保護機車,其實分給機車的道路受限。加上汽車會認為機車不該跑到內側車道,當機車到內側道路時候有些汽車駕駛人會逼車或不爽。而機車專用道或是機車優先道,你看看那條路是汽車塞車時汽車不會去走?整體來說,要機車路權沒路權,然後內側道路的路權整個被剝削,連左轉都不行...
會議議事錄立法院連結:http://www.ly.gov.tw/saveAs.action?comtcd=23&fileName=201110031514110.doc八、鑒由機慢車道屢遭大小型車輛違規侵犯,小客車違停突開車門、計程車急停攬客造成機車騎士搏命行車,民眾行路險象環生,重大意外傷害頻傳。僅高雄市今年1至8月,因小客車車主突然開啟車門造成機車騎士摔車意外事件即高達323件,計1人死亡,309人受傷。茲要求公路總局應加速檢討現行機車行駛車道配置情形,合理放寬機車行駛車道空間,並嚴格取締大小型車輛之違停現象,有效改善機慢車道上之交通亂象,保障機車騎士行車權益及民眾安全。提案人:林建榮、郭玟成、朱鳳芝、曹爾忠、楊仁福決議:將原提案「並嚴格」,修正為「並請執法機關嚴格」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