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hewind wrote:
他只是警務人員不是檢...(恕刪)
感覺對方有很大的官威XDDD...只是不想把事情鬧那麼大...囧...
小弟謝謝你的意見^^。
wieter wrote:
提告告然後讓法院來判...(恕刪)
所以要咬他忽然駛出然後任意穿越雙黃線!?
比較扯的是...警員到現場沒有給對方開單...阿阿阿= =
冰_冰_冰 wrote:
感覺好麻煩...對方又一直堅持要走法律途徑= ="。
哪有那個時間陪他玩那些...而且對方家長還說要親自去找那個警員了解狀況...
雖然2000不是很多,但是看到對方事後的嘴臉一副要理不理的樣子,只怪自己當初為何心軟不先拿錢。
冰_冰_冰 wrote:
驗傷單!?有要鬧這麼大啊!?
我是有跟他討論到過失傷害的問題...但是好像也只能罰新台幣500元...
告的過程就不知道會花多少錢了...
冰_冰_冰 wrote:
所以要咬他忽然駛出然後任意穿越雙黃線!?
比較扯的是...警員到現場沒有給對方開單...阿阿阿= =
black0305 wrote:
後來接電話的警員直接去詢問巡官(他說的),巡官表示,只要是當事人
填妥申請書就可以做調閱的動作,並不需要雙方當事者都到現場
冰_冰_冰 wrote:
小弟昨天發生一起車禍...(恕刪)
冰_冰_冰 wrote:
小弟昨天發生一起車禍...(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