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記者說公車暴衝到120KM~~

battery0922 wrote:
就算爆衝車子在加速離...(恕刪)
所以早就說過了

真正安全的道路設計 , 應該是機車走內側 , 自小客及公車走外側並限制行走內側

讓車體去跟公車及右轉車擠.........

Terrencesylphy wrote:
如果那六位騎士改開車或是搭公車,不是相對地受傷的程度就降低了?所以相對地機車不是比較危險嗎?
...(恕刪)


要不要乾脆大家以後都開坦克?

子彈打中毛 wrote:
要不要乾脆大家以後都...(恕刪)
這是「相對」問題,不是「乾脆」的問題。如果一切問題都可以乾脆解決,那這世界太簡單了。

這牽涉到個人或是國家財力問題,財力夠,當然可以採用更高安全規格的交通工具,譬如汽車勝過機車、賓士勝過國產車、捷運勝過公車,若同時有兩線公車可搭,盡量選安全口碑好的搭、有兩家航空公司可選,就儘可能選安全係數高的坐。

0與1之間不是沒有其他可能,人人可以選擇自己的需要。人生如果不是0就得是1,一定得選邊站,這未免太殘忍了。
車號850-AB,上個月剛從508轉調299,
韓國製KIA公車,已經不是第一次暴衝了,
前陣子一樣是大都會KIA車的805-AB,
在紅5路線就發生過暴衝了。

Terrencesylphy wrote:
這是「相對」問題,不...(恕刪)

你的意思就是 車撞車 人踩人
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 是吧
是公車暴衝

還是司機暴走

現在只要撞到人

駕駛一定說暴衝

暴衝似乎成為撞人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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