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連結:公車暴衝撞騎士輾爛小腿
公車暴衝的原因,或是其他原因造成事故尚不得而知,
但事故中,波及了6輛機車,其中一人的腿可能不保。
近日關於機車路權之討論,許多人分享了不同車種事故率的不同
個人想請教的問題便是,在這此事故的案例中,事故的計算
究竟是:(A)公車事故1起,機車事故0起
(B)公車事故0起,機車事故6起
(C)公車事故1起,機車事故6起
(D)公車事故6起,機車事故0起
因為我們做統計最重要的是能呈現事故發生的『病因』
針對『病因』才能對症下藥,
事故中受傷最嚴重的是機車騎士,但機車騎士並不是事故的原因
因此,把機車趕到慢車道、路肩,不要出現在四輪車輛前面,
並不是減少事故的理性作為
相對的,去除『病源菌』:違規、酒駕、晃神的駕駛人
也就是,嚴格執法、加強取締,才是維護交通安全的理性作為
新莊.中華路,幸福路的這些公車群根本是惡霸.道路惡霸
不管是幸福路左轉中華路的或是中華路右轉幸福路公車一向是横行霸道,不禮讓直行車,行人.一到路口在加速轉彎,會出事不是意外,也不是暴衝,公車司機心理明白的很,每天都走的這條路.每天在看,那6個機車騎士,真的很倒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