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rra wrote:騎新勁戰 當時在上坡...(恕刪) 您加保險已經賠了十萬,對方再想要二十萬,請他出示單據證明!強制險只賠二萬三是有依據的,是我的話頂多再 1~2 倍的賠給他,不過您好像超過了。【不建議你用對方的過失來咬他】
牽著車~基本上算行人~~問題是...交通法規裡對於行人的規範與罰則......很模糊~~行人行走在機慢車道,被後方機車撞到了~~現在這狀況就是這樣~~~你是使用動力機具~對方是行人~你贏面很小......
ahph_gmail wrote:行人就是行人 不可...(恕刪) 跟你說~行人的規範很模糊~加上超速~~順便告訴你~~你可以翻遍法規~沒有"路權"這兩個字~~真的有實質路權的是行人~~使用動力機具在道路上,對上行人~你要100%沒錯~才有可能逃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