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大大遇過用機車佔路邊位置給汽車停的人

wimis wrote:
小弟住家附近有很多佔地為王的人
車子開走家人(或自己)就用摩托車在原來車停的地方(不是停車格,只是路邊白線區)停著
確保回來時汽車能有地方停
本來想去移動他的機車
可是怕
1.到時他誣賴我損壞他機車
2.我的車停在那會遭他破壞
要制止他,他也說沒違規,能奈他何?
整條路有好幾個這種用機車來佔位置給汽車停的人
有辦法檢舉這種沒公德心的人嗎?
該向哪個單位檢舉?
(有一次為了這個原因在家裡附近繞了一個小時才有得停,看到一大堆機車很明顯就是佔車位的)
----------補充------------
白線外是車道,因為整條路只有兩線道
不知道該算是慢車道還是快車道
...(恕刪)

台灣的路霸是無敵的
不用浪費時間對抗了
可以檢舉
不過沒用

我幾年前閒著沒事做
花半年的時間對付家裡附近的路霸(我自己有八個合法停車位沒差 我就是純粹看路霸不爽而已)
環保局 110 縣長信箱
全部沒用
短期一兩天有改善
過了以後
全部恢復原狀


arenchen65 wrote:
用機車佔用路面,行為人主觀上已經有據為己有之意思,
其實這樣的行為已經涉犯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
這種情形可以考慮報警提出「竊佔罪」告發,讓員警把對方當作現行犯處理。
...(恕刪)

用嘴巴講講法條都很簡單
我不會講法條
只會講實務經驗而已
路霸就是無法可治
如果有法可治
就不會有那麼多路霸了
Ducati_S2R wrote:
像這樣嗎...(恕刪)

沒錯
這張圖就是無敵的典範之一

請問一下
他高興把自己的機車跟腳踏車鎖在一起
犯甚麼法?

很多人會開玩笑說
你去幫他的車再加個大鎖
你有種就去加阿
他抓到你加他大鎖
可以告你強制罪
你說他當路霸竊占國土也犯法阿
他竊占國土要國家來告他
你去鎖別人大鎖
別人就可以告你

還有看過
地上打一個鐵圈
把機車繞一條鐵鍊綁起來
鐵鍊鎖在鐵圈上
你要牽都牽不走
你能拿他怎樣?

台灣的路霸就是無敵
不信?
走出家門
去巷弄中走一走
看不到路霸的話
快點去買威力彩跟大樂透
頭獎得主保證就是你
(不要講沒人的郊區或管很嚴的台北市 一般市區巷弄中)

解決的方法有兩個
1 移民
移到法律比較嚴的國家或國土比較大的國家

2 賺錢
賺多一點錢買停車位 你有停車位 管路霸去死

看過用轎車佔位子給轎車過,就在我老家對面。
這可不是講講法條而已,只是看要不要把事情搞大。
竊佔罪是所謂的公訴罪(非告訴乃論罪),只要向分局、派出所或地檢署提出告發就成案。

arenchen65 wrote:
這可不是講講法條而已...(恕刪)


話這樣說是沒錯
但是需有竊佔事實
且長期蒐證
你確定檢舉人要留資料
警察有那個美國時間長期蒐證?
而且這不是一般刑案
這是找碴
民意代表會放過警察??


照我之前多次檢舉
那是不可能的

arenchen65 wrote:
這可不是講講法條而已...(恕刪)


你生活的地方是哪裡?

是台灣耶!!
arenchen65 wrote:
這可不是講講法條而已,只是看要不要把事情搞大。
竊佔罪是所謂的公訴罪(非告訴乃論罪),只要向分局、派出所或地檢署提出告發就成案。...(恕刪)

是嗎?
那請教一下簡單的問題
為何台灣的路霸還那麼多?
可別說大家都不想把問題搞大阿?





m5clk wrote:
話這樣說是沒錯
但是需有竊佔事實
且長期蒐證
你確定檢舉人要留資料
警察有那個美國時間長期蒐證?
而且這不是一般刑案
這是找碴
民意代表會放過警察??


照我之前多次檢舉
那是不可能的...(恕刪)

沒錯
前天有個新聞
有人被別人拿棍棒要打人了
跑去警察局報警
警察說又沒打到
不算不算

拜託
路霸而已耶
又沒人受傷也沒人死掉
要怎麼受理呀

arenchen65 wrote:
竊佔罪是所謂的公訴罪(非告訴乃論罪),只要向分局、派出所或地檢署提出告發就成案(恕刪)


向分局、派出所檢舉也沒有用,要跟馬路的管理單位檢舉啦~~
有檢舉就會處理。

就像我最近檢舉亂倒廢棄物一樣,向環保局檢舉,環保局推到市政府的清潔隊,清潔隊推說不知道,想只派員照照相,清理費用還要我自費.
我一氣之下打110報案,110說請當地派出所到場了解,派出所警察說這不關他事,我才靈機一動說報案抓亂倒垃圾的人,他們才無奈受理。結果人犯第二天就抓到,市公所的清潔隊才"受理"告那個亂倒廢棄物的嫌犯。我才知道,報案檢舉也要配合"誰可以提告"是兩回事,馬路是公家的,你還要瞭解管理單位是誰?弄到他們"提告",才可能消除"路霸",所以您要好好做個功課才不會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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