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責任歸屬,警察有責任嗎?

機車騎士極度的不遵守交通規則.

現場有員警指揮交通竟無視的騎斑馬線.該罰!
willieshih wrote:
1/6 我開車行經號誌燈故障路口,路口有警察指揮交通,
警察指揮我前行(見撞到前兩秒右上鏡頭),結果撞到機車,
不知道責任歸屬為何...(恕刪)

警察應該沒責任

號誌燈故障
這個還真不知怎麼判

一般來說
號誌燈故障就是以警察指揮為主
再者就是一堆甚麼主線支線那些左方車右方車的原則...

機車騎在行人穿越道上
兩者在路口都沒減速
機車應該錯比較大
最後應該是他七你三

但這裡是台灣
機車騎士會再用過失傷害咬你
希望你有加保第三責任險
超過強制險的20萬可以補上
(這個摔法 我是覺得不用20萬)




認真的小明 wrote:
路口感覺你沒減速~~...(恕刪)


現在行人不走斑馬線

改由機車走斑馬線嗎
撞到人不是雙方所樂見,我也深感抱歉,只是在號誌燈故障時,又已經非常靠近路口,
當下警察仍指揮我前進,撞到的當下,手勢還是在指揮前進,所以才想問警察有沒有責任.
所以依照網友所提,把警察視同號誌來看,應該是以"汽車綠燈直行,機車騎在斑馬線上+闖紅燈"來判定?

補充說明 :
1.當時車速並不快,已非常靠近路口時,警察又指揮我前行,所以沒有再降速.
2.該路左邊有行道樹及號誌桿,一過行道樹及號誌桿後,看到摩托車(在斑馬線上)時,已非常靠近.
如果摩托車是在機車道上應該來得及煞車,不至於撞到,因為汽車車速不快,且煞車撞擊後,我車子還在斑馬線的一半.
3.撞擊後,員警立即問摩托車騎士要不要叫救護車,騎士說不用,我也有問騎士有沒有怎樣,
他說沒有(不過事後的淤青跟疼痛是一定會有的).跟我在騎樓等了二三十分鐘,等到交通隊前來,現場做完筆錄後就各自離去.
4.拍照時號誌已恢復正常.
5.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中.
6.以後經過路口時要更加當心才是.車損事小,受傷才是大事.




linpredator wrote:
警察應該沒責任號誌燈...(恕刪)


Acounting wrote:
警察指揮你前進,有叫...(恕刪)

板大不過問個責任歸屬,您老兄哪隻眼睛看出來他想推卸責任!?
要砲也砲得有道理一點,跟人家個性有何關聯!?
你這麼偏激,請問你個性有比他人好囉!?
機車騎士騎在哪邊,應該有眼睛看得出來吧!?
那是斑馬線,給機車騎乘的嗎!?

willieshih wrote:
撞到人不是雙方所樂見,我也深感抱歉,只是在號誌燈故障時,又已經非常靠近路口,
當下警察仍指揮我前進,撞到的當下,手勢還是在指揮前進,所以才想問警察有沒有責任.
所以依照網友所提,把警察視同號誌來看,應該是以"汽車綠燈直行,機車騎在斑馬線上+闖紅燈"來判定?

補充說明 :
1.當時車速並不快,已非常靠近路口時,警察又指揮我前行,所以沒有再降速.
2.該路左邊有行道樹及號誌桿,一過行道樹及號誌桿後,看到摩托車(在斑馬線上)時,已非常靠近.
如果摩托車是在機車道上應該來得及煞車,不至於撞到,因為汽車車速不快,且煞車撞擊後,我車子還在斑馬線的一半.
3.撞擊後,員警立即問摩托車騎士要不要叫救護車,騎士說不用,我也有問騎士有沒有怎樣,
他說沒有(不過事後的淤青跟疼痛是一定會有的).跟我在騎樓等了二三十分鐘,等到交通隊前來,現場做完筆錄後就各自離去.
4.拍照時號誌已恢復正常.
5.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中.
6.以後經過路口時要更加當心才是.車損事小,受傷才是大事.

...(恕刪)

很好的處理方式及觀念

在台灣開車
真的
有時候你綠燈直行
都要注意有沒有闖紅燈的要來撞你
我在台灣經過路口都會再三小心有沒有來車




等了將近兩個月,結果出爐~
看來責任歸屬就是以警察的指揮為判決標準
初步研判分析表如下.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恭喜你,0%
willieshih wrote:
等了將近兩個月,結果...(恕刪)


看清楚判決分析了吧!一些說樓主沒減速什麼的話語,真懷疑這些人會不會開車,只會嘴砲...看~了就討厭
首先恭喜版大得到0分,小弟有問題想順便問一下。
像版大這案子雖然無肇責,但假如騎士有受傷了被救護車載走了,那他還可以用過失傷害來提告嗎?鬼島太多恐龍了,所以想了解突然想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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