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高速公路拍到貨車上物品未綁~掉落

JizzBoy wrote:
講難聽一點
就算上法院被打到的車也沒什麼勝算
交通規則裡有個無敵規則
就是後車撞前車後車無條件輸
就算是前車故意玩後車緊急剎車或是沒有剎車燈也一樣
因為誰叫後車不保持安全距離
上次我車上東西掉出來賠了錢
我國中的姪子說我其實不用賠
因為我車上東西就算掉出來
東西相對我的速度是往後沒錯
可是相對地面的速度仍然是往前
情形就和前車緊急剎車一模一樣
東西可以看做是車身的一部份
只是車身拉長了一點
後車撞到就是後車不保持安全距離
我還可以要他賠我被撞壞的東西
...(恕刪)

哇靠
你真的是極品阿
實在想像不出來這是一個40歲左右
開車經驗21年的人講的話阿
JizzBoy wrote:
我開車二十一年到現在只讓過一次
那次剛好就被拍照
到處求助都沒人幫我
所以我現在都不讓了
要是車上的人要向閰王告狀
記得害您的是監理所不是我
請告監理所不要告我
...(恕刪)

你的國中姪子
也是極品
你們剛好配一對
誰遇到你們誰倒楣
不行,一定要

我寄了那麼多都沒事


更何況還有某樓上另一大大,寄更多



且這是對自己檢舉的車負責

證明不是亂檢舉的


再且,法規有規定.


若案件有問題,他們要打去問你細節.但若你上面幾點都有打清楚,是很少很少的啦


MilkyWay wrote:
2012-03-22 19:56 by MilkyWay
1.2點可以不要寫嗎??
對於政府的保密措施..200%不相信!!!
JizzBoy wrote:
2012-03-22 21:51 by JizzBoy
請將心比心
如果你在路上違規
有人照下來檢舉
你會怎麼想
希望你這輩子都不會違規
而且又沒有打中你
得撓人處且撓人


若我被檢舉

那我下次用路時,就會更小心,謹慎

避免又違規被罰



也請[將心比心]

這次沒打到,不代表下次不會

別人不會被打到


檢舉只是讓他知道他錯了,

讓他下次更小心,謹慎的綁好貨物


有時車禍可都是 車毀人傷 或 重傷 或 死亡的 呀.

饒了該貨車

誰要饒了 車毀人傷亡 的無辜人呀

且可能還找不到誰要負責的勒 !!


--------------------

開車21年了,怎會相信國中生的[交通基本常識]勒

真是讓我匪夷所思

-------------------




要!! 一定要檢舉!

我還贊成修改處罰條例將這類會造成行車傷害的大型掉落物疏失列為*公共危險*!
linpredator wrote:
哇靠你真的是極品阿實...(恕刪)


實在相當的同意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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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zzBoy wrote:
講難聽一點
就算上法院被打到的車也沒什麼勝算
交通規則裡有個無敵規則
就是後車撞前車後車無條件輸
就算是前車故意玩後車緊急剎車或是沒有剎車燈也一樣
因為誰叫後車不保持安全距離
上次我車上東西掉出來賠了錢
我國中的姪子說我其實不用賠
因為我車上東西就算掉出來
東西相對我的速度是往後沒錯
可是相對地面的速度仍然是往前
情形就和前車緊急剎車一模一樣
東西可以看做是車身的一部份
只是車身拉長了一點
後車撞到就是後車不保持安全距離
我還可以要他賠我被撞壞的東西
(恕刪)


這是職業駕駛吐出來的話????
難怪那些即定印象怎麼也抹不掉....




言多必失,一篇就看出程度在哪裡了。
以後不須多花時間來著墨了。

JizzBoy wrote:
請將心比心如果你在路...(恕刪)

運匠大哥你們在01的發言越來越離譜了...

如果你的親人被掉落物砸中貨因此發生車禍,我看你怎麼凹...
相信01及蔣大的公平公正性^++^

JizzBoy wrote:
請將心比心如果你在路...(恕刪)


那如果你or你的家人被沒綁牢的貨物砸到
也請你"將心比心"不要跟人家計較喔
今天3/23中午13:00左右!
國道一號北上過安定交流道(曾文溪橋)..
那兩部追撞的車怎麼說?
還不是為了閃躲散落在路上的鐵條才肇事的..
一路北上還是有零星鐵條在路上..
搞的所有車都在閃躲..險象環生..
心裡想說都沒看到有車停在路肩整理貨物..
乾脆下麻豆交流道走省道好了...
不然再繼續往北不知道要閃到何時..
下了麻豆交流道後..
機車勒....在麻豆區的外環道還掉了一條在上頭..

JizzBoy wrote:
講難聽一點就算上法院...(恕刪)


不會開車就別假裝自己有駕照..
畢竟正常人應該很難講出這種東西
Test
JizzBoy wrote:
請將心比心
如果你在路上違規
有人照下來檢舉
你會怎麼想
希望你這輩子都不會違規
而且又沒有打中你
得撓人處且撓人

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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