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hiteo wrote:
舉發成不成功並不是重點,我本來就不是持著報仇(or 報酬)的心態,
說穿了只是為了提醒警察:我想要行車安全。
舉發成功才是重點。
你提醒警察,警察也是要用罰單才能糾正違規駕駛的不當行為啊。
何況 台灣道路那麼多,不可能每個路段、時段都有警察巡邏,所以,自力救濟進行常態性的
違規檢舉,當每部車都是「警車」的時候,大家就會儘量遵守交通規則,才可能有你、我要的
行車安全。
「有罰單有警惕,有警惕有安全」


yanyu_911 wrote:
*這就是我常說的:現在人大家都用自我意識在判斷,誰是對的誰是錯的
問題是 有足夠的能力去判斷對與錯嗎?還是只是逞一時之快(帶著報復的心態)
...(恕刪)
暴走老古錐 wrote:
但是我有點不太一樣的觀點
最右線車道不是"出口專用"嗎?(影片開頭前幾秒鐘)
這樣不算是"右側超車"?
蠻好奇的
再者,若為加減速車道
不是主幹道應該擁有"絕對路權"
那台瑞獅不是明顯違規了嗎?
煩請各方大德予以解惑
肛溫啊!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