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G29AA wrote:台灣的遊戲規則很奇怪的!做BB槍!賣BB槍不會有事!持有BB槍就難說了!(要看鑑定報告跟檢察官的心情) 不要隨便說說目前BB槍管理都有一定的規則另外問問自己當發生車禍起爭執時拿槍出來的用意是甚麼?總不會是當場玩起生存遊戲吧?
Dwing wrote:不要隨便說說目前BB...(恕刪) 我知道它是以焦耳去算的啊!問題是小鋼瓶有12g 16g 還有沒有更高的我就不曉得嚕!朋友當初去買店家說用12g小鋼瓶打0.2克BB彈動能在安全範圍內~問題是根據經驗(以台中的玩具店來說)庫XXX那間店的12g小鋼瓶打0.2的彈會穿透啤酒罐!藍XXX的12g小鋼瓶一樣打0.2的彈遇到啤酒罐BB彈會彈開...別家的會不會更強或更弱我們就不知道嚕!誰知道警方送去驗的時候會不會剛好買到"灌比較飽"的鋼瓶?萬一!剛剛好就超過那麼一點點!就準備吃牢飯了!
錯 嚇人是恐嚇 而不是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錢了事重一點就是槍砲管制條例Dwing wrote:簡單說放車上沒事,拿出來嚇人可能會犯"社會秩序法"如果有金屬射出物+初速能量超過20J,恭喜你加上一條"槍砲管制法"最好方法 行車紀錄器 + call 110
popoyellow wrote:我想說如果在車上放一把玩具bb槍 遇到這種事情時拿下車應該會有嚇阻作用吧有人說要是對方也拿噴子呢 不過我想真正的大哥開車應該也不會亂開...(恕刪) 你相信現在還有那種真正的大哥嗎?
遇到對方拿出真槍的機率或許不大啦!下面可能是你比較可能會遇到的狀況:對方在你拿出槍支威嚇離開後,打110報警,警網通報攔截,你可能會在路上被攔下來,然後被以"嫌疑犯"的方式對待,車跟人被"搜"個徹底,被警察上銬壓在地上也說不定.然後還沒完,不要以為是假槍就沒事了喔?對方跟檢方如果不放過你,恐嚇+公共危險罪可能讓你有得跑了!到時候希望你不要再來po文抱怨警方執法過當PS.要對付球棒哥還是4人以下小混混組合,拿鎮暴型辣椒水就很夠用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