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報警了 也有三聯單但是又有何用~~警察到現場的態度~就是你要把人抓來給他抄身份人跑了他也沒辦法攤位那邊明明都認識的再那邊喝酒警察連問都不去問~~只跟我要人~我還真想權力去抓人阿!!警察基本上只剩下受理案件的功能你要把犯人帶到他面前他才有辦法抓~~這就是台灣!!!可能我不是高官或立委的兒子吧....沒影像我不知道蘋果要不要報我是都很OK的
應該是台中那個 建國市場吧??那邊攤販仗著人多 就很囂張送菜送貨騎機車都不用戴安全帽的 警察頂多也是抓違規攤販根本無視 我之前裝mini dv都沒發生過大概是太小沒注意到 adr36太明顯了 要上報的話 裝小點的行車紀錄器去那拍違規的吧 應該只能這樣
謎魂 wrote:我報警了 也有三聯單 既然已經正式受理了,到時會將案件分派給偵查員去偵辦,不一定是受理報案那位員警的案子,想當然他也不會多事去問相關證人,除非是滿腔熱血,胸懷抱負的那一類警察...但機率不大,建議您就靜候"佳音"吧!或許您也可以積極一點,去附近看看有沒有拍到現場畫面的監視器,然後把位址記下來,找到受理您案件的偵查員,主動提供給他做參考並告訴他嫌犯可能認識的商家或朋友,偵查員對自己的案件有報案人這麼積極提供線索(但切勿施壓,催促),應該不會感到不耐才是!您與嫌犯如有因拉扯或擋棍而有受傷情事,近日內記得去驗傷,等人抓到了,向警方要求依傷害罪及毀損罪提告(壞掉的東西都拍照存證,維修也保留維修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