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700623 wrote:一份鹽酥雞900哈不過可能會檢舉不成功喔因為我檢舉過警方回赴"未拍攝到駕駛座是否有人"為避免爭議故無法開單然後我是住台中市...(恕刪) 呵呵你是在搞笑嗎樓主都已經PO出公文回覆了那是因為你檢舉違規停車一定要拍到駕駛座無人狀態如果你是檢舉違規臨時停車那就不用了不過還是要看承辦員警各分局承辦員警認定不同啦
linpredator wrote:呵呵你是在搞笑嗎樓主都已經PO出公文回覆了那是因為你檢舉違規停車一定要拍到駕駛座無人狀態如果你是檢舉違規臨時停車那就不用了不過還是要看承辦員警各分局承辦員警認定不同啦...(恕刪) 呵不是我在搞笑我曾經遇過相同的狀況但就是在台中市但是交通警察就是不開單阿XD
i700623 wrote:呵不是我在搞笑我曾經遇過相同的狀況但就是在台中市但是交通警察就是不開單阿XD...(恕刪) 呵呵所以我說了呀每個地方的承辦員警不同呀如果跟樓主一模一樣的狀況應該可以開單最少也可以開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臨時停車 第五十五條第四款 三OO│六OO三OO 四OO 五OO 六OO併排臨時停車 第五十五條第四款 三OO│六OO機器腳踏車 五OO 六OO 六OO 六OO汽車 六OO 六OO 六OO 六OO要有證明該車是靜止不動的連續照片或影片喔
CCL wrote:應該可以啦, 像樓主...(恕刪) 我也是千百個不願意在殘障車牌面前死撐那麼久,實在是那邊的路真的有點小,加上對向車道正好也有車要過,基於尊重對向車的路權所以我只好先停在它前面,等對向車過了之後,再切出去.
pje wrote:我也是千百個不願意在殘障車牌面前死撐那麼久,實在是那邊的路真的有點小,加上對向車道正好也有車要過,基於尊重對向車的路權所以我只好先停在它前面,等對向車過了之後,再切出去....(恕刪) 樓主我只能說你的做法真是尊重對向車道車的路權再加上給惡意違規的車主罰單一舉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