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葉少父施苦肉計,同車友人爸出面痛罵

自己愛坐名車怪誰...........,最好是全部都怪在葉頭上

無言

3隻小豬 wrote:
自己愛坐名車怪誰.....(恕刪)


那一掛的~全是一個樣~~~物以類聚~~明知業畜牲有喝馬尿~還讓他載~~~出事了~~~怪誰~~~

Dwing wrote:
太殘忍了應該是葉少爺...(恕刪)


就是覺得太殘忍了才改留言,想不到被您搶先一步護貝了
等發薪水的上班族

jonapan wrote:
剛看到中天新聞播出,...(恕刪)

他爸媽真誠實

不怕被做掉嗎?

好恐怖喔 新聞說是開酒店等等等的

恐怖喔

nimala1004 wrote:
可否"頸部"以上截肢...(恕刪)

怎麼口以這樣呢?
人家是腳受傷啊!關頸部啥麼關係
要也是腳關節以上截肢
留下腳關節以下慢慢住院
腳關節以上就看火化還是捐給醫學院解剖用
剛才也是看到了中天新聞,小女孩已經知道父親過世了,
相較之下,葉母說:自己還沒有告訴兒子已經撞死了別人。這到底是什麼天理阿

nimala1004 wrote:
可否"頸部"以上截肢...(恕刪)

真的是頸部以上有截掉喔
把"頭毛"都截掉了..好慘啊

本來想建議把他丹田以下截掉就好了
不過想想..這樣他以後喝了酒還可以開"滑板車"
還是算了...
網友給予嚴厲之譴責,絕對天經地義,

但是以不好之詞句,或激進之言詞加以批判,則個人認為不適宜,

個人絕對痛恨酒駕造成好幾個家庭的破碎,

但個人也反對以人民公審的方式,對待加害者,

法律會制裁他!

輿論應該止於道德層面的譴責,而不是詛咒式的批判,

被害者的痛,一定要透過司法途徑給予精神上及物質上的補償,

加害者的錯,一定要透過司法審判給予懲罰,也一定要透過輿論及各位理性的教誨,

讓其真心痛改前非,加害者除非被判死刑,否則他遲早要回歸社會,

公審式的人肉搜索及批判,也許只是讓加害者更加反社會,更加邊緣化,更加無理性,

我不是社會工作者,不是神職人員,不是司法人員,我只是一個平凡老百姓,

我期待以理性對抗任何惡行,更希望永遠沒有惡行的發生,

在此為受害者默禱,並期待加害者能真心面對現實,跪下來真心懺悔的說出"我錯了!!"

你真的錯了!!!!!!!!

jonapan wrote:
剛看到中天新聞播出,...(恕刪)

肇事的人 傷的最輕 還有臉說慘呀

jonapan wrote:
剛看到中天新聞播出,...(恕刪)


截肢太便宜他了 應該把他丟到裝滿玻璃纖維的容器裡享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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