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dia wrote:依目前的道路管理狀態,科技執法最有效(殺傷力最大) 說白了,違規仔太多例如:我臨停一下又不會死人,我逆向一下又不會死人,我並排一下又不會死人事實上,這些違規幾乎天天都造成人員傷亡但執法跟立法都偏向不罰,所以只能自己上路小心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