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的 2則新聞 分別被關幾年


wetty wrote:
因為酒駕時,神智不清...(恕刪)

我有異議!
既然明知喝酒後不能開車
卻執意要開車
之後撞死人了
這樣難道不是故意的嗎?
一切尊重司法 by 馬陰久
大家都身在鬼島
...
? . ? . ?

IanZero wrote:

該槍擊案已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
請問一條人命判24年,就你而言難道只是因為連家的因素嗎?
什麼是"身分不一樣"又什麼是"有錢就是大"?
難道一條命會如此不值嗎?
檢方當初求處死刑,現在判決下來檢方都認為刑期過低要提上訴!
就你發言內容而言你認為一條人命值多少?



就拿ya少事件來看吧.....
等著看法關怎麼判吧.....
他最少也背負了兩條人命.....

等判決下來......就知道人命值多少了....
1.持有槍械本來罪就比較重。
2.犯案動機,拿槍上台開槍,姑且不論是否誤殺,意塗殺人動機明確!
3.酒駕雖屬公共危險,但殺人動機不明確(須了解與被害人是否有個人恩怨,糾紛)由執法單位調查,
判刑輕重~犯意動機為主要考量!不能單純以傷亡論......註:本人無政治立場,就事論事!..法律有不盡周嚴須修法改善!...個人覺得酒駕罰責多加一條鞭刑,不得易課罰金及勞役!達官權貴都要打!
一個是意外過失殺人
一個是蓄意殺人
法律上本來就有不同
認為意外致人於死這種事不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嗎?....

Andrew_SCM wrote:
一個是意外過失殺人一...(恕刪)


原來酒駕撞到人都是"意外過失".....好樣的~

pingu0527 wrote:
就拿ya少事件來看吧...(恕刪)

恐怕也判得不重,因為他雖酒駕肇事,但是撞上違規迴轉垃圾車後,車子零件飛出去把人打死,不是直接撞上人;而死者老公是因心肌梗塞而死,就事論事,跟葉大少沒有直接關聯。
雖然大家都不爽,但這也是不得不接受的事實。

壓力鍋 wrote:
恐怕也判得不重,因為...(恕刪)


這場車禍共造成三人死亡....一是李姓婦人、一是婦人丈夫、一是ya少的同車友人...

其實ya少被怎摸判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些受傷害的家屬....失去至親已經很痛苦了....

兇手竟還不文不問...只請母親大人出來面對.....親友還會請記者拍好看一點.....

然而司法也不能做任何事...

ya少呢.....還是躺在那裡...現在可能再玩暗黑吧......
家屬呢....守在靈堂...折著元寶.....

唉....有錢不是大嗎......XD

Andrew_SCM wrote:
一個是意外過失殺人
一個是蓄意殺人
法律上本來就有不同
認為意外致人於死這種事不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嗎?....


明知飲酒會喪失安全駕車的能力,卻為之
不能修法視為故意嗎?
==>意圖使自己危險駕駛,並傷害不特定對象之故意(我試圖揣摩法條讓人看不懂的文字,但好像失敗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