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yu_911 wrote:
我沒看 很抱歉,我只是在揣測該審判長的心態而已 不用參考
如介意 我刪除訂正
上法庭需要鬥智,除了與被告外還須與審判長
審判長們都有所謂的既定印象與自由心證,你跟他講法論理...用處不大
*因為你講的法(不完整)既然不是法條程序,這種情況他通常是左耳進右耳出只供參考而已
然而 你越說越多言詞激辯,老實說對你並沒有好處,除非..你一一列舉法條依證據去堵他的嘴
*律師是幹麻用的,律師也不過就是在庭上把法條證據結合後去讓審判長無法心證,而依法審理
有時後哀兵政策反而能出奇功
大大我沒介意,真的!
是我太相信法官了,沒有想到她是會硬轉,硬凹的法官了
就像我前面說的我是用使用借貸去告的,
我也不管他們有沒有和解
我就是要他賠我錢
但法官可以硬是要轉到車禍事件,說他沒有錯無法判賠,一直一直在幫他們脫罪感覺,
這樣是自由心證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