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不得考照的罰則......其實....根本就是假的

cydccheng wrote:
有各網站叫做...全...(恕刪)


覺得影響不大 會違規了 還會管有沒有駕照嗎

你覺得高雄某人會真的12年都不碰車嗎



這條是給改過自新的人用的
wieter wrote:
事實上,根本不用考駕...(恕刪)

裁處權係形成權,為國家對違反行政法義務者課處
行政罰之權力,從無到有之形成權(除斥期間)。
三年非所謂請求權消滅時效而是除斥期間,三年期間無裁罰即不能裁罰。
既然行政機關已作出裁罰,課予相對人義務產生不利益行政處分,
怎會是罰最多累積三年,三年後就歸零呢?
維尼爸 wrote:
因為殺人跟過失殺人~...(恕刪)

刑法上無過失殺人此說法,過失致死才是正確。

cydccheng wrote:
有各網站叫做...全...(恕刪)


在台灣有什麼東西是真的?!
薪水像月經,一個月來一次,一個禮拜就沒了
有一陣子~~真的不能考照~
後來~~x
新聞又報~又可以考了~

印象中是酒駕~

說實在的就法規對君子有效,對小人就....

跟吊扣駕照一樣,只要沒被警察查到有沒有駕照根本就沒差
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這法條好像是因為大法官解釋有違反人權之虞,
所以後來才修法改為一段時間範圍內不得考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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