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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路上的不管幾輪
方向燈都快淪為裝飾品
又以某個族群最多不打方向燈
開車的當騎車
騎車的當騎腳踏車
再怎麼激進如果連基本的交通規則都不懂得遵守
只會給人不好的觀感
請先從自己做起!
還有要求身邊的人做起
如果連基本的責任都沒做好
那要求那麼多權力...只會更亂
台灣的交通法在於大家都遵守規則的方向下去定
可是大多數的人都不遵守規則
才會產生遵守規則的人有危險!
怎麼會先責怪法條而不先責怪違規的人?
真是個有趣的現象!
國內外的差別在於..."道德水準"
我嗎?我雖然會偶爾違規超速
不過我"騎車" + 開車靠邊至少都會打方向燈
只要要偏之前~我一定會打!
有些事情!從自己先做起影響身邊的人~會更好
不過不否認的...很多路段不知道高官在腦殘啥...計程車和公車在外線根本是殺手
忘了補充~我也希望125上高速公路
重機被家人限制不能考~所以快吧!等這一天~我也愛騎車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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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3680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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