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9415 wrote:上面筆誤對方行徑是大容西街(單行道)我是大墩十八街要轉大恩街對方是大容西街單行道直行三個路口交會當時我已轉至大恩街他從大容西街直行撞上目擊者都是我朋友(包誇轉角萊爾富店員恕刪) 剛google看了一下地形我覺得雙方都有肇責 不過應該是開車的肇責較大對方那麼囂張 可能看你年紀輕 好欺負 放心吧 台灣的法律 汽車撞機車機車騎士大多都佔有有利條件 因為你有受傷
報警沒......................?驗傷沒......................?目擊證人找好沒...............?請記住,如果要和解,請在和解書上註明放棄刑事追訴權,避免日後麻煩。但看起來貌似只有你受傷,想玩的話你也可以不要放棄。
基本上機車撞汽車都是機車贏而且呆灣講究人情面所以就算是對方錯機車騎士有受傷還是佔優勢才不管你汽車是不是真的有錯在先,輿論一面倒都會挺機車的這就是為什麼重型機車想上國道會吵成這樣的原因...如果對方有行車紀錄器會比較好釐清誰對誰錯~如果真的是機車錯相信對方不會為難你啦!開得起IS250要有氣度
支道讓幹道,轉彎讓直行他撞你右前方,你撞到他車子那裡?你是轉彎前?轉彎中?那個階段被撞的?聽你的敘述,他的肇責比你多,你可以多告他過失傷害這一條,通常下車就亂叫的人,大多作賊心虛,想嚇唬人警察都能惹毛,我看這種人不用跟他溝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