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ozaki wrote:同事酒駕,目前在交通警察局待命中,測值過高,無肇事受傷,已做完筆錄。之後就突然的被上拷????想請問的是,這樣是正確做法嗎(一定要上拷的嗎?)? 你會有這種疑問代表喝酒不開車的宣導不夠大家還是沒在怕,上手銬了才在荒....唉
說的真好!!回樓主這個有甚麼好問的?是覺得你朋友被上手銬很沒面子?還是覺得警察太過分欺負他?喝酒開車是滔天大罪遇到了就乾脆一點大家都痛恨酒駕就你朋友跟你不知道?鍾情 wrote:185-3現行犯,當然要上銬,接著等移送吧!上銬總比去上香好,酒後還是別開車,害人又害己
酒測超過0.55值時,觸犯公共危險罪責,此時員警除了開出一張酒後駕車的罰單外,還會將你帶回警局製作筆錄移送到檢方起訴完成移送手續後才會將你釋回至於上不上銬,端看行為人1.有無逃跑之嫌 2.精神行為是否正常可以不上也會依情況上(手銬)*不上銬 最好別出其他狀況,萬一出了問題那員警就頭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