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樓主想不到才一下子就好多朋友給予協助與解說本人在此說明一下我也只是小老百姓,根本不知道這種事情原來還需要找民代才會被尊重唷且當時分局都跟我說很快就可以作筆錄完成就回家YU大大說的對裡面確實也有說話客氣的人員我也有感受到在此小弟不希望因小弟事件影響大家對"所有"公務人員觀感變差或許只是小弟經歷太多次公家機關作風才心冷而已而深藍大大說的我是案件關係人也是嫌犯說詞確實,偵查隊詢問我時就是和深藍大大說法很像就說我目前還不能證明我是清白似的要我趕緊去作筆錄不然會上法院等等問題衍生這點小弟不懂?小弟公司長官一開始就吧我公司卡檔門禁給偵查隊看了照理,也稍稍能證明我是清白的吧再來..小弟不是"唉"啦小弟只是覺得,警方要我們民眾配合,民眾配合辦案是不是也該多點同理心而已因為當時小弟和老婆真的覺得我真心配合協助辦案,我不是犯人,如果警方能同理心想想我只是受害者,我不是犯人阿,為何我要被晾在一旁看你們吃便當?我自己肚子餓就算了,問題老婆是孕婦耶,且我也一直詢問還要多久,都說很快今天如果警方都忙到沒吃飯我可能沒話說,問題是警方一個個吃的便當樣子..你能不氣嗎?而您後面另一個回覆說詞真的讓我很想問你如果今天你沒犯罪也早先證明你的清白,居然還要被稱為犯罪嫌疑人還要被上手銬?我真不知道...換作是你...你會不會覺得很無辜?We大大說的新聞我依稀記得只能說偷竊不是公訴罪的嗎?原來放回去就沒事唷ba大大說的我懂但說真的小弟現在只希望不要再來叫我去分局詢問或是協助辦案就好叫記者來也不知道會不會事情更嚴重化且後來也大概知道嫌犯已經被逮捕了(我還在一旁作筆錄)更不希望小弟機車被冠上贓車或犯罪車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