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頗報導又還要名聲,續火爆歐吉桑[新聞事件

路過~ 小屁孩欠扁1票~
善意的路人甲經過,

好像沒有看到X-TRAIL有攔車、擋車、未依車道行駛的情形,

二個人都拿可攻擊的長條狀物品對陣,應該各打一大板,

這種情況叫互毆,誰也佔不了便宜,還是留點時間賺錢,別浪費時間跑法院,

更何況據版大你的文章描述,X-Trail車主還是律師咧....。

奉勸版大息事寧人,二段影片看完,你真的沒有比較有理,

文章能刪就刪一刪吧....

看完影片,覺得那警察也真可憐,明明是善意,真的沒有偏頗,結果被處罰...好人難為啊..
minibank0227 wrote :Mobile01之前的文章

之前有說我不會再對這件事有任何回應了
但是因為報導這篇新聞的超公正的中視邱政閔記者公開回應並放出黃先生的行車紀錄器
因為黃先生的有聲音應該會比我這個更符合鄉民的期待


事情始末就是
8/08日17:45左右我在苗栗市國華路西勢美鐵道下的過彎處壓過白虛線,被按了喇叭示警
(當時我聽到時以為是3聲喇叭,實際上只有一聲半,對不起這點我承認我聽錯了)
接著在過彎後,前方X-TRAIL車主多次減速和急煞不讓我回內線又干擾我外線行車
甚至在前方空無一車的情況下急煞停車並搖車窗下來(22~30秒),我這段時間早就一肚子火並在車內一直幹譙,聽到他對我吼後,更火大則回兇殺小、叭殺小之類的
最後,因為後方車子按喇叭示意
我則大喊下來阿並靠邊要與其理論<這邊雙方互罵一聲>
(我這邊承認過於衝動,但是我仍覺得那種開車方式過分至極非要理論不可)
下車後,我是空手走向黃先生(X-TRAIL車主)
卻看到他拿著高爾夫球桿朝我走來,並不斷咆哮<幹X您~謀今罵系咩安奈阿~?~!@#$%%^&>
我看他來意不善才三步併兩步的跳回車上找防衛用品
邊拿的時候他還邊罵,我則是被挑釁的回嗆乾~派殺小
接著就是他邊罵邊猛烈的朝我攻擊
而我則是被動的揮擊阻擋
(我承認這邊自己也是自討苦吃)
最後,我示意要報警他仍要攻擊過來
雖然最後沒有打下來,並嗆說會怕就好~差不多就好了啦!!
就一直說去告阿去告阿沒再怕的,你能告我什麼?

所以08/08當日我就去報警了
之後警方出現後我則和他們前往文X派出所

警察一開始還熱心的詢問
有沒有怎麼樣?對方逃走了喔?
在看到我給的行車紀錄器後,臉色都變了
直說你先回去我們找到車主後再跟你聯絡。
我說不用拿三聯單嗎?那我應該找誰聯絡?
你打電話來找陳先生就好,我們先找到車主嘛~ 你先回去等我們聯絡。
我就說那我是否應該驗傷?
你要驗就驗吧~ 這是你的權利。於是我從派出所就開到醫院做驗傷,這之間還一直跟相約看車的人
一直到處理完後,我又撥電話給文X派出所的陳姓員警
唉唷~! 還是沒找到車主啦,而且車主不是本地人,只有一隻手機也連絡不上
明天再跟你聯絡啦!
當天晚上我就把我的記錄器一刀未剪的放上youtube

結果隔天中午就有壹電視的記者來採訪我 (08/09)
接著警方就馬上打電話來叫我可以去備案了並強調車主還沒找到,但知道是誰了
但是我自己也都找出來車主是住苗栗市的黃先生了
接著下午中視記者邱政閔表示看到壹電視後跑來採訪我
(後來才知道中視認識警方和黃先生,他是聽警方說了後從警方那知道我資料才過來的)
當晚下班和同事聚餐完後去做筆錄
坐下來等承辦員警陳先生回來,他跟我約20:00~22:00,可是我從20:00到離開時21:4X
都未看到他,只有一個早就在的員警一直到20:3X才坐下來跟我作筆錄
只見那位員警從手機裡接到一通電話後
一直說好好好~黃先生,我會處理的~ 好~ ....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謝謝 謝謝~
(覺得我唬爛我也沒辦法,但我希望警察可以公開通聯紀錄,我就不相信不是黃先生的電話!最好那麼巧)

接著就開始做筆錄了
旁邊也多了一位胖胖的肉肉臉小平頭員警
兩位都沒表明身分
再做筆錄時坐在我前面的員警 (短髮 小眼睛 小澎澎頭)
一直說我是拿鐵棒互毆、攔車、挑釁我也一一否認並詳述我上面剛剛打的內容
在筆錄做完後,兩位警官說
范先生,我們已經正式受理了唷~! 但是題外話齁~ 你聽聽參考一下,我們筆錄都做完了
我們不偏頗哪一方只是給你建議
恩恩...
(OS:所以之前都不算受理?而且我還是沒拿到三聯單)

你不覺得你沒受什麼傷這樣告人沒有意義嗎?年輕人不要太衝動..我年輕時也跟你一樣
但是他那樣就是攻擊的很誇張阿.. 根本是要致我於死地

而且你們這樣是互毆,又攔對方車....
這樣怎麼算是互毆?!!?我是正當防衛吧!!!?
而且明明是對方攔我兩次車耶...

你不覺得你沒有汙辱黃先生的話,他根本不會打你嗎?派殺小、叭殺小、逼殺小、擋殺小算是汙辱嗎?
沒下車前的那聲幹還不知道是誰說的耶!?

那是你說的啦!一定是你!!他的行車紀錄器的聲音我的聲音比較小聲,他的比較大,結果大聲的幹一定是我說的?
(事後證明雙方都有罵,這點我則只能說抱歉,氣昏頭了我確實也有罵了"乾")

而且你沒受什麼傷,告他不就只是出一口氣嗎?我告他是怕他以後害到人,萬一我今天沒有書架防身呢?

范先生,你不能預設立場,今天你要是不拿鐵棒出來,對方根本不會打下去
我再說一次那是組合式的書櫃架(我那時以為是BNQ的組合書櫃架)
而且他都先拿高爾夫球桿往我走過來怎麼可能不打下來?

而且你也說不清楚傷是怎麼被打的
當然阿!!一直被攻擊怎麼會知道傷是被他哪次揮擊擦到的?
紀錄器不是也有拍到我為了閃躲撞到車子阿!!


......這樣還告不成是怎樣?

因為你和對方互毆阿這樣叫互毆?!! 這樣叫被毆吧!!!!

那總有揮舞吧,阻擋和揮舞不一樣,阻擋是兩隻手抓在頭尾擋
(正統員警超特別阻擋教學示範)
怎麼可能他那樣劈過來我可以那樣阻擋阿...
而且我是阻擋不是揮舞!!

那就是揮舞啦!又不是說揮舞就是不對,我只是要說你朝他揮舞阿
我是揮過去阻擋而且從來沒有主動像他一樣朝我攻擊,難道我要不動嗎?
今天要是我沒拿東西防身我不會被打成重傷嗎?!

范先生,我說過你不要預設立場,今天你站在那邊不動,他絕對不可能打下去
這是什麼話阿?怎麼會不可能?

還有,今天如果下車是拿槍你要怎麼辦?
...........

講到這邊我就懶得再說下去了
好一個不偏頗的警方


接著中視記者的邱政閔先生就來youtube上裝路人罵人敗類

今天我知道的情況明明是
邱政閔先生與X-TRAIL的黃姓車主熟識
又因為邱先生與警方熟識
當初得知壹電視已經來採訪我後,就要了電話跑來採訪我
還跟我說是看到壹電視的新聞
真好笑,壹電視的新聞明明就是8/10才放上去的
邱先生跟我說你8/09下午五點不到,可以看到壹電視報導所以來採訪我的,說謊可以打個草稿嗎?

黃先生是體育界知名人士又是律師背景,邱政閔記者則是體育界出生轉行當記者的因而認識相熟
兩個人還會一起打高爾夫球,這些我都知道,你以為你可以假裝當路人?
今天怕惹人說話,丟給自家的另一個新聞播放(中天新聞彭志明記者),想維持什麼假新聞中立
更好笑的是明明是偏頗到不行的新聞
你臉皮怎麼可以厚到說你很公正?可以不要笑死人嗎?

今天我承認我很衝動,我不甘心被人擋車,所以要下車理論
我也有罵人,所以你們就可以顛倒是非
說我攔車?說我互毆?說我惡人先告狀?說我不實言論?
我錯在下車、錯在拿東西防衛並回罵、錯了很多事情
但是攔車、擋車、未依車道行駛的是誰?
我轉彎處壓過白虛線犯法了?讓黃先生超完車可以在我前面那樣亂開?


我的行車紀錄器
黃先生的行車紀錄器
壹電視報導
中天新聞報導

今天我不是要說我都沒有錯,我是可憐人之類的屁話
我知道我自己很多地方不對
但這不代表你邱政閔先生就可以唬爛說我攔車、擋車、未依車道行駛、互毆這種屁話
甚至是造謠說我未依車道行駛和惡意阻擋反遭警送辦、罵我是社會的敗類
這種造謠和辱罵真是令人覺得你非常的可恥!!可恥到了極點!!

警方的道歉回函公文
警方的偏頗,督察室的道歉回文是上面這樣
真的是官官相護
"沒有偏頗、但善意的贅詞不必要"
這是什麼意思?那些話不算偏頗,而是算善意的贅詞?
那既然沒有偏頗那又何須懲處?此地無銀三百兩..
08/08發生後沒有開報案三聯單一直到8/14才開立,這樣不算有問題?

最後
1.­)整篇報導行車紀­錄器內容­只放我的10%還打馬賽克
2­.­)他罵幹,你不消音、兇殺­小有­消沒消一樣感覺是只有我在國­­罵他
3.)互毆是從哪裡看得出來的­­?不管從我的紀錄器還是­­黃先生的紀錄器上我都是被動去阻擋攻擊­
­4.)未依車道和­強­制罪並遭警送辦是哪位員警說的?請他馬上­移送­我,因為我­從沒­被辦過
5.)在youtube上罵我敗類­是哪一­招(­雖然被­刪掉了,但是我有備份)。
6.被按喇叭所以攔車
(我在後面,黃先生停下來的時候他前方空無一車,而我被黑車擋著又被阻擋轉回內線而停車叫攔車?
還是你要說我之後叫他下車叫攔車?會不會太牽強?)

請您針對3~6點查­證後馬上­­給我回­覆,事情我本來打算息事寧人
但是你是覺得我很­好欺­負,那樣開完車、打完­人­還想要名聲是嗎?
你這種不實報導的行為好意思說公­­正?惡人先告­­狀的是誰?別笑死人了。
終於有雙方的行車紀錄器了
我不是要來爭我今天都沒錯,而是覺得事情的真相不是中天新聞報導的那麼偏頗
然後還可以大剌剌的說我不實言論


...(恕刪)



個人認為
休旅車過大左彎是吃ALTIS的線
然後進到內側去
或許他的車身較靠近分隔線
但沒看到他後續有什麼挑釁動作
他在車內也沒有發出半句國罵
反之 你跟上他後 事情就發生了....
一直到雙方下車 除了他吃線這件事外
我不覺得有什麼不恰當的地方.....

所謂的挑釁動作 畫面中我不認為有成立的條件
在你車頭前方的線 連踩多次煞車 甚至直接煞停
或者很明顯的跨車道蛇行
再不然 手伸出車外 給出手勢...更絕的還有邊開邊揮球棒之類的....
這種我才認為是挑釁....

畫面中的行為 真的就是一般行車的動態....
當然 下車之後雙方的動作 是下車後的故事~
至少在下車前 我不認為對方有什麼嚴重的過失....
一樣過彎壓線,我過彎壓線沒1秒被叭就叫搖擺不定?
他22~30秒整台車在中線和一直壓過線則是沒有問題...
看我的行車紀錄器+放大看可以嗎...
他車速明顯在過彎前是+速的,過彎後才刻意慢下來還在吃我線的情況下煞了一次車
最後甚至他前方無車和我前方有車要轉回去的情況加速急煞
空手走過去要找他理論,他卻拿高爾夫球桿罵人幹X娘的走過來又變成我挑釁?


擋車=>沒有,因為黃先生22~30秒直線壓線和占據兩車道都是正常的,你過彎壓線!!喉~你該死!
罵人=>沒有,因為你罵兇殺小,黃先生只有說幹X娘
打人=>沒有,因為你也有拿東西;打凹了~你看看你~你看看你~你互毆~~

說真的雙重標準也不是這樣的吧..
路過...
坦白說
就如你所說公道自在人心
兩個行車紀錄器我都看過
你的問題比較大

minibank0227 wrote:
一樣過彎壓線,我過彎...(恕刪)



如果 那天你沒攔他車~
事情也許就跟日常吹過的風一樣
隔天你壓根子也想不起有發生過這樣的事.....

就我個人而言~
被叭那幾聲 真的沒什麼....
我跨線 後車叭幾聲提醒我~
總比我沒注意到後車
然後發生事故再去修車
來的省時省事省錢....

當然 都是我個人意見~
只是 就你和他的記錄器看起來
我不覺得他有什麼錯....

也請你注意一下
他一下車就直接抄傢伙了...
但 在你們雙方對上之前 他車內卻都沒有半聲國罵
你不覺得很怪嗎?
原因是什麼?
不是程式問題 不是行車問題 而是人的問題.....

大致上就是這樣
我不會再回覆了 畢竟這不是我的事...
祝你好運了~

minibank0227 wrote:
一樣過彎壓線,我過彎...(恕刪)


如果我開你前面~我也會善意跟你叭一聲或者閃燈!

你吃別車道也沒打燈.....

除非你能提出更多影片...

不然你自己放上來的影片真的很丟臉~~~

以下繼續.....
這場戲還要演多久,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max.lin wrote:
善意的路人甲經過,好...(恕刪)


這給苗栗地方法院旁的法扶基金會裡的白律師看
他說這很明顯並沒有互毆
而是可以對黃先生進行恐嚇告訴,告傷害比較沒有辦法,是因為沒有很明確的證據證明我的傷是他打的
即使當天我就去開立驗傷單
恐嚇成立的原因就是我下車後是空手走向黃先生
而黃先生是拿著武器朝我走來並叫囂的而且朝我多次揮擊

文章我沒有想要刪除,我覺得我今天錯在哪,我有錯我都承認
但是什麼互毆、攔車、被警送辦這種不實言論根本就不實
還有警察說的那些話不算偏頗,怎麼會有道歉公文發函被懲處?
08/08不開立報案三聯單給我也不做筆錄,08/09在記者採訪前都說找不到人說車主不是苗栗人
結果一被採訪完馬上就打給我說找到人以及要幫我做筆錄
然後一直拖到08/14才開立三聯單以及一直到案發到8/14對方從未去過警察局半次
這樣都不算偏頗,那要算是?



minibank0227 wrote:
一樣過彎壓線,我過彎...(恕刪)

所有人都說了 你問題比較大 你還不自覺嗎? 影片會說話 兇殺小跟幹X娘 法律或許不一樣但是在一般大眾眼裡有啥不一樣? 你以為你罵的是兇殺小 他罵的是幹X娘 大家就會認為你罵得比較沒那麼兇就挺你??? 大家看的是前因後果好嗎? 還有你叫他下來不就是要吵架或打架嗎? 既然要輸贏了 他還要看你拿什麼他才可以拿嗎? 除了比賽有這種規則以外 我只在國小小朋友吵架才會看見...你是國小小朋友? 不管你說得再多還是一樣 影片會說話 你的問題比黃先生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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