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鴨鴨 wrote:
五月底的時候開車在十字路口被機車側撞
雙方都是直行車 只是他是支線道而我是主幹道
後來對方腳跟肩膀都有骨折 (對方是機車)
所以手術住了院
對方是大學教授
事發之後有請車險的保險專員去詢問教授情況及賠償問題
對方說有委託律師了
等律師收集完資料再聯絡我們
我的保險專員有跟我說 對方回應沒有影響到工作
上禮拜對方律師打給我求償750萬.....
我整個傻了 因為之前打電話給對方
對方態度都很好 叫我不用擔心
750萬中間包括 30醫藥費+60精神憮慰+650勞動損失
勞動損失的原因寫下肢機能完全喪失
可是我看醫院診斷書
裡面都沒有提到這件事...
我馬上去申請初步分析表
上面是寫
對方是行經閃光紅燈號誌交叉路口涉嫌支線道車未讓幹線道車先行
我則是涉嫌行經閃光黃燈號誌交叉路口涉嫌未依規定減速慢行
保險公司部份..認為我肇責很小... 願意賠償的金額跟求償的金額差50倍以上...
尚未進行第一次調解..
請問我該如何對保險公司施加壓力要他多賠一點呢? 他一直說上法院談
跟對方的談判也該如何? 真的需要賠這麼多嗎??
...(恕刪)
750萬太少了
叫對方求償7500萬好了
大學教授耶
750萬怎麼可以
太小看人家大學教授了
下肢包不包括那一根?
如果包括的話
請他求償7億5000萬
因為他本來有可能可以娶到林志玲的
他這麼一撞你
受傷以後就沒機會了
機車違規撞汽車(機車肇責比例較大 主因)
機車騎士受傷
過失傷害
以刑逼民
應注意而未注意
百年老梗
好使好用
上法院就上法院
你在怕啥?
上法院又不是下十八層地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