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龍深 wrote:
我在車內因碰撞撞到頭...(恕刪)
沒錯!這是有經驗車主會做的自保動作,但同樣也需有醫師診斷書來佐證,事過這麼久了可能也來不及了!
第一次碰到這種事的人很少會想這麼多?多半反應都是先關心方傷勢及車損狀況吧!

kontou_k wrote:
給你個意見,但每個人的感受不同,就端看你了
你自己的身分、地位,怕不怕事
怕不怕有前科,如果不怕是的話
去法院網站查一下,過失傷害
都是判2到3個月居多(依對方的傷害骨拆而言)
不管過失有多少(就算1分還是過失)
通常都易科罰金(1個月3萬)
如果賠給他的不超過6萬的話可考慮
現在的人都是以刑逼民
我也剛和解完一件車禍
就是因為怕被告,對方小擦傷加上其車子的損壞賠償
共花了31萬(保險賠20)
我要給你的建議是
先自己設個底限(你可賠多少)再來談
到法院程序要走很長一段時間
快則一年慢則二到三年(依你的案子應會簡易判決)
也就是說不和解的話,開個二庭就判了。
通常法官(或檢察官會逼你們和解)
如果有時間可以和他走法院(保險公司是希望你們走法院的)
(這樣他們會賠少一點,你被判刑關保險公司屁事)
(這就是保險公司的嘴臉)
如果沒那時間就另當別論了。
最後 你也不用一直問了
只要上地方法院網站
多看判決書,你心理就會有個譜了,
而且過失傷害前科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如果上法院我可保証對方絕對拿不到他開價的1/3。
當時如果我走完法律程序,對方拿不到15萬而且我一毛錢也不用付
但就是第一次發生事故,自己怕事所以 ::
但希望自己再也不會發生了
也祝你順利決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