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你好,交通事故發生之後,需要注意的三個重點(一)肇事責任歸屬(二)民事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三)刑事之過失傷害罪"刑事"之過失傷害罪與"民事"侵權損害賠償,一為刑事,一為民事;兩者必須分別提出告訴;刑事之過失傷害罪,須告訴乃論;而所有民事,當然告訴乃論;但是,民事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告訴,除了可以另外提出告訴之外,也可以在刑事之過失傷害告訴提出後,檢察官確定起訴,承審法官進行一審的時候,附帶提出民事告訴。在法院實務上,刑事與民事會產生各別判決結果;兩個判決結果,雖有相當關係,但不是絕對關係;(一)先就肇事責任說明已無疑慮,對方全責,我方無肇責。(二)民事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告訴權為2年),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a.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其中一項)--- 1.薪轉證明 2.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3.子女托育兒孫之轉帳或給付證明;或以事故當時的勞保最低工資計算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i.增加生活上之需要j.終生勞動能力減少k.精神慰撫金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就可知道我方得求償多少,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不須再進一步進行刑事及民事之訴訟;(三)刑事之過失傷害罪(須告訴乃論,刑事告訴權六個月)刑法第284條,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那就只能進入刑事及民事訴訟之後,由法院做出"刑事判決"及"民事判決"但也有可能在這段期間,對方會考慮提高賠償金額或接受我方的條件。最後,因為我方傷勢情形有認定殘廢的可能性,包含,--- 女性之頭、臉、頸外露部位遺留顯著醜形,認定殘廢等級八級殘;--- 一手拇指喪失機能,十一級殘;--- 牙齒缺損5齒以上,十三級殘;--- 綜合以上之可能性,汽車強制險的殘廢給付會在六十萬至九十萬之間。認定殘廢之後,我方又再產生"終生勞動能力減少"的損害我方六十歲,以最低工資18,780計算,至六十五歲法定退休年齡,加計霍夫曼係數後,十一級殘,終生勞動能力損害金額,39萬6千;八級殘,終生勞動能力損害金額,63萬3千;同時產生兩種殘廢等級以上,可再認定至七級殘或六級殘;七級殘,終生勞動能力損害金額,71萬2千;六級殘,終生勞動能力損害金額,79萬1千;(註:最低工資18,780元,以事發當時計)再度重覆,因為本次交通事故,我方可以主張的部分如下,1.刑事過失重傷害罪。2.民事侵權損害賠償,項目如同(二) a~k3.強制險醫療及殘廢給付(依法視為對方的民事侵權損害賠償之一部分)"一但和解之後,因為我方拋棄其它所有權利""一年之後,强制險認定的六十萬或者九十萬的殘廢給付,非常有可能會進入保險公司的口袋"所以,此部分之金額,可以在和解初期併入計算。以上回答其它任何問題,可再詢問或直接來信。好爸爸與帥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