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黃燈被撞,肇事歸屬是誰要負責

chuenjia wrote:
如果你說的都是真的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十、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起駛是指路邊停車 啟動後準備進入車道

柯小希 wrote:
起駛是指路邊停車 啟...(恕刪)

不一定..
啟動前都要看..
上一時向的車流還沒過完..就算你綠燈了..還是要等他過..
chuenjia wrote:
不一定..
啟動前都要看..
上一時向的車流還沒過完..就算你綠燈了..還是要等他過..

我講的是你引用的交通法規中的"起駛"

綠燈起步不叫交通法規中的"起駛"

柯小希 wrote:
我講的是你引用的交通...(恕刪)

願聞其詳..
引證一下..是與不是??

chuenjia wrote:
願聞其詳..引證一下...(恕刪)

你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的起駛找出來就知了

柯小希 wrote:
你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恕刪)

就89條啊
是你自己的認定推論
還是白紙黑字??

還請賜教...
哪一條路啊?不貼幾張照片來我們擲筊啊~
jay888 wrote:
對方都是機車...(恕刪)

基本上連丙都出現了,如果不是假車禍集團,應該對方是綠燈確定了
chuenjia wrote:
就89條啊
是你自己的認定推論
還是白紙黑字??

還請賜教...

暈倒@@

就只拿89-1-7來說(其他條的起駛先不講):
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
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這麼簡單的邏輯
應該很好判斷吧?

就我所知.黃燈為綠燈的延續.是有路權的.但得在紅燈亮前已通過停止線.所以就看你紅燈前是否通過停止線.如未通過就叫闖紅燈.有紅綠燈可參考就不考慮哪條路有幾線道.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官教的.)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