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小希 wrote:
2009年的街景圖....(恕刪)
這個案例,後來還是判機車主要肇因,猜測應該是
(102-3):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
至於該路段是否禁行機車,應該不是主要判斷標準
不過,因該路段是雙向各兩線不劃分快慢車道,理論上機車內外側車道都可行駛
該路段沒有『禁行機車』字樣,從交岔路口匯入的機車,不可能看見上一段有『禁行機車』字樣
再加上,路口的機車停等區包括了內外側車道,
個人以為,以2009的街景圖而言,該路段內側並無禁行機車
當然,還是要以事故發生當時,現場的標線為準
nyko1225 wrote:
前幾天看到一篇高級轎...(恕刪)
有錢人的烤漆 vs 機車騎士的人命
波麗士,服務的是誰?
wetty wrote:
這個案例,後來還是判機車主要肇因,猜測應該是
(102-3):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
至於該路段是否禁行機車,應該不是主要判斷標準
不過,因該路段是雙向各兩線不劃分快慢車道,理論上機車內外側車道都可行駛
該路段沒有『禁行機車』字樣,從交岔路口匯入的機車,不可能看見上一段有『禁行機車』字樣
再加上,路口的機車停等區包括了內外側車道,
個人以為,以2009的街景圖而言,該路段內側並無禁行機車
當然,還是要以事故發生當時,現場的標線為準
老兄
你還蠻搞笑的
我說的肇因就是鑑定報告寫的 你有沒有仔細看新聞啊?還在瞎猜...

再來
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
根本不是畫面中那樣 你錯誤解讀法規了
最後
都叫你看2012的衛星空照圖了 你還在2009的街景圖機車停等區包括了內外側車道

真是一整個狀況外的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