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的意見~! 我想申訴看看好了,被駁回就乖乖繳罰單吧

另外我是台中人,在台北被開單,這樣要怎麼申訴?

是要到台中監理所填寫申訴單呢?還是可以在
http://eservice.mytaipei.tw/hypage.cgi?HYPAGE=index_01.htm&clsid0=3&clsid1=324&cond=all&total_srv=7 這邊申訴呢?如果可以是要按哪個? 感恩

kk6066 wrote:
請保持路口淨空.....國庫感謝您!!

......(恕刪)

這案民眾檢舉未保持路口淨空不會過的
因為樓主並沒有"停等"在黃色網狀線上的持續動作

資訊來源:很多承辦員警的說法


kk6066 wrote:
請保持路口淨空......(恕刪)

不要想太多

十三、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有前行或轉彎之車道
交通擁塞時,應在路口停止線前暫停,不得逕行
駛入交岔路口內,致號誌轉換後,仍未能通過妨
礙其他車輛通行。

第一百七十三條
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
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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