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禮讓違規穿越馬路的行人

但若不讓而行人又執意走出來,那撞到了就沒得詼了,一定會被"應注意而未注意"扣得死死的。賠不完。
這跟南投那個小妹妹的狀況差很多
南投那個是前後200M內都沒有行人斑馬線,
這個是前後100M內有斑馬線, 兩者的沿用法條不一樣
這個明顯的是行人的錯,沒有好爭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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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數也不一樣
南投那個案例只有一個車道線外面是路肩不是車道
這個影片有兩個正常車道
機車正常行駛在車道內
LLan wrote:
路口跟路段是有差的

路口只要100m內沒斑馬線 所有車輛一樣要禮讓行人

小妹妹在路口 她只是不該站在有雙黃線的地方過馬路

往前點在網格處過馬路 的確是車輛都要禮讓她

TonyChenn wrote:
這跟南投那個小妹妹的狀況差很多
南投那個是前後200M內都沒有行人斑馬線,
這個是前後100M內有斑馬線, 兩者的沿用法條不一樣
這個明顯的是行人的錯,沒有好爭執的地方

女童那個路口100M內可是有斑馬線的

兩者違反同樣兩個交通條款 並沒有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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