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已經違規了!!你知道嗎?


小川龍介 wrote:
昨天晚上,也就是2/...(恕刪)


你知道什麼叫違規嗎???


被開單才叫違規
沒被開單就沒有違規!!!!!!!(逃........)
有差這一次40元嗎?
小川龍介 wrote:
昨天晚上,也就是2/...(恕刪)
大年初一晚上11點59分新市收費站也是停了一排,第一輛還是閃著紅藍光的紅斑馬
我也就這樣直接開過去,通過時間00:00:15!

小川龍介 wrote:
昨天晚上,也就是2/8晚上11點多接近12點的時候,我從新店出發...
在接近樹林收費站時,突然發現....路肩很多閃雙黃燈的車子
這時突然發現,車速從100降至50(這時離收費站還有好幾公里)
你們沒看錯,高速公路開50...沒塞車!!!
原來是一堆車子要切到路肩等待12點的免收費...
我真的無言了!各位車主....你們這個舉動非常危險...


看來您應該是第一次遇到,不過這其實已經好多年了,都是這個樣子的...
兩輪獨走 . 寂寞 . 也自由 .

小川龍介 wrote:
昨天晚上,也就是2/...(恕刪)


去年 苗栗煙火 相信你沒看過..國道三號北上 大山=>竹南(西濱)那段 還有人停下來看煙火勒 = ="
平成快槍俠 wrote:
無解

法律是保障多數人的權益

如果多數人都是如此

就是大家都不用罰

以上(恕刪)


這個不是保障多數人的權益。
有專門的用語,叫「法不責眾」

就是當幾乎所有的人(或很多的人)都犯了某一條法律時,
為了懲罰這些人的代價(成本)太高時,
最後就會不罰不了了之。

結論是:跟著大家做準沒事
讓我想起乾隆肅貪:把貪官當肥鴨宰,肥了自己虧了朝廷
我想到 團結力量大

字數太少還不加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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