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ese10 wrote:
今天我和公司師傅一如往常去各地地方做生意,從林口到五股那邊山區,
看到一輛摩托車卡在車中間,我們八他要他們閃到旁邊,我們就超車
那個人騎車也不閃的直接插撞到我們工作車(後面載女生,重點是沒發生車禍)
憑甚麼叭對方?
對方擦撞到你們?這不是擺明了胡說八道嗎
billese10 wrote:
想說沒怎樣繼續開,沒想到那騎車小弟一直騎在我們工程車那邊叫囂。他後面載的女生還有男的拿著手機一直朝我們這裡拍後來沿路上叫囂最後把我們強行停下車來,叫警察來還告我們。
我師父跟他吵架,到後面我實在聽不下去直接上去罵他們,我就說駕照拿出來阿!
他說我憑什麼拿駕照給你們看?我就說我趴你們你們是不會閃喔? 你最大?
有沒有發生車禍是你說了算?肇事逃逸還說對方叫囂?你有公權力可以要求對方拿出駕照?
下次你後方出現聯結車叭你你閃不閃?
billese10 wrote:
他們又說我又沒怎樣,幹嘛要讓?(這條路你家馬路開的?其他騎士都知道會閃)
還說你們沒有資格問,我沒有必要回答妳問題?
於是警察來了,我們開始爭執,也拿行車紀錄器給警察到警局作筆錄。
我師傅去做筆錄,聽說拿不是駕照是健保卡。一直到警察局說要告我們。
然後作筆錄警察也看了行車紀錄器,警察看行車紀錄器,由於我們超車雙黃線禁止超車,更何況又是山路,但是因為我們要閃他才會跨越雙黃線。
我在警局說你知不知道你這樣浪費社會資源浪費公堂?一件小事情可以搞到鬧到警察局。
好笑事情,警察問那個人說那你到底想訴求什麼? 他說我只是想訴求說他是危險駕駛,什麼差撞到我的車之類,警察伯伯阿姨聽了都三條線。拜託警察說只是小插撞沒車禍點沒辦法成立……像不像三歲小孩哥哥搶妹妹糖果跑去跟媽媽告狀?還說要告我們,問說有沒有危險駕駛法條?
你是不是瘋了啊?這樣開車太流氓了吧?
如果對方沒跟著前車而是有一大段距離,超車就算了
如果對方前方也是跟著車,那你硬要超是怎樣?
billese10 wrote:
後來她從頭到尾都沒有要和解意願,一直說要告我們~本來說我們插撞他機車要賠償給他,他說我不屑你們賠償,我家裡很有錢。(喔~靠爸一族是吧?)我再問他你這樣今天到底有沒有錯?他說我根本沒有錯~好啊!這樣我直接告你不想和解了!於是我請我們律師處理這事件,我給了她我們律師電話,有事情打電話到跟我們律師講,後來說我幹嘛要打?(疑?家裡不是很有錢?? 靠爸一族不是通常會說告就告,誰怕誰?遇到這樣事情害怕了?)
靠,剛剛說告的也是你,不告也是你?說詞反覆?後來警察說這個真的只能私下和解,因為沒發生車禍也沒在第一時間停下做處理動作。後來我們就說看這個人要怎樣?然後他說我沒有想怎樣啊~只是想說他們是危險駕駛之類(更靠北,沒怎樣浪費我工作時間1個多小時就是在警局聽你廢話?)然後又說我們本來就要和解,是你們要怎樣的?喔~好像都是我們不對?好像叫警察是我們?後面女生說你們態度好一點我們考慮和解~(從頭到尾你們有說和解嗎?) 後來警察見證下就草草和解了事。
我想說現在小孩腦袋是不是有問題啊? 以為開車的人插撞到機車開車的人就要一定負責全部責任嗎?而且只是小事情,正常人都想沒什麼事情可以以事化小,有誰希望上警局?雖然我們跨越雙黃線違規是事實,但是為了閃你們不得不這麼做!你們還惡意貼過來想製造假車禍?在山路騎車這麼沒技術,學汽車佔中央車道?你們說我這年頭是不是遇到蕭郎……賠不屑我們賠,說家裡有錢。告,給你我們律師電話卻不要?在警察局說不出什麼所以然。真的遇到蕭郎!!!!
重點那個騎車男生,看到我們兇他,剛剛追車叫囂氣魄全部消失,臉色上表情還保有嘻皮笑臉,問話閃爍!
我想問台灣是不是病了...? 把警察局當家裡廚房,警察當保全,爸媽當他們家的菲傭......
病的不是台灣,根本就是你把小事搞大了,行車觀念完全不對,錯字一大堆
倒數第二句話是你自己描述,本人是不太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