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轉而變成互毆事件,對方要告我傷害

不管對錯
動手的都是吃虧的
錢拿出來賠吧~~
人有夢想而偉大 換車嘍~~~
儘量找出自己受傷或財損
然後把他放大
不要自己一直認為理虧
還沒比賽就認為輸了
當然不會贏, 因為他也有動手
只是打不贏你
這個事件是樓主先動手的,對方當然可以告樓主傷害。
就算對方有出手反擊,對方可以主張是正當防衛。
tjhs1026 wrote:
此部分真的會被告傷害嗎?法官會受理這種案件嗎?

會問這種問題
難怪你會打人...

tjhs1026 wrote:
請大家給些意見,看事...(恕刪)





雙方都有動手,雙方都有錯,但先動手的,略輸一籌。

算是給自己一個經驗吧。



但,忍字訣最後一句:忍無可忍,無需再忍。

若是我,忍不下去了,我可能也會先開扁了再說 ~
沒有永遠的景氣不好,也沒有永遠的景氣好,只有永遠的貧富差距 !
即然要動手, 目的就是要把對方打掛, 不然就別動手, 免得要死不活還被告傷害.....

lomm0820 wrote:
即然要動手, 目的就...(恕刪)


炫耀文
只能說..很會打嗎?
你打人還只想賠個5000?
在開玩笑吧~

你是綠燈這點就更怪了.右邊路口是閃黃燈.你應該是綠燈通過前一路口.到第二路口是閃紅燈的吧!!

再者先動手就輸了.還往人的頭部招呼過去?
對方只開口6萬.我都覺得算少了!!

互告.對方主張正當防衛.再加上你傷勢不大..十之八九你賠定了.
正當防衛成立應該不是問題.除非你能提出他有對你的重要部位攻擊

心情不好就想打人?
事後來這取暖?
欠炮成本居大~
我給你5000,你讓我在大庭廣眾之下朝著你戴著安全帽的頭部招呼,打到你嘴唇流血,上嘴唇縫3針,身上還有一些可見的外傷,你願不願意?

如果你不願意的話,憑什麼對方就要接受你5000元和解?
你一開始就不對了
右邊閃黃燈
代表你這向一定是閃紅燈
沒有停下再起步
還質疑對方
更進一步還打對方 只因為自己身材壯碩 對方比你壯是不是就裝俗辣?

駕照是燒冥紙買來的嗎?
我覺得你有永久與社會隔離的需要
典型的不定時炸彈

樓上的說得好
我也想給你五千

如果有Google Map能提供地點是最好
看看你所謂的你綠燈 右邊卻閃黃燈的狀況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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