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out888 wrote:我覺得是法治不明確 ...(恕刪) 在北美,應該不只吃官司那麼簡單,她可能已經躺在醫院或掛點了吧!同樣的事在北美發生,警察的當下反應一定跟這事件中的警察一樣,但可以肯定的是,警察絕對不會被質疑有過失!因為那邊的執法者有一句名言:"Fight the law, you pay!"法律是保障人民安全的最後防線,所以挑戰司法的人,當然得付出代價!什麼事都以"不是故意的"當藉口,且又完全不考慮其他人的安全與權利,那又如何要求警察打擊犯罪,將犯罪率降低啊.....
支持小警察+1雖然對現在的警察....沒存什麼好感....可是以這次的事件來看....實在看不出他到底哪裡執法過當了.....只是要你拿出行照駕照出來而已....你就意圖衝撞...阿我是警察...當然就要執法阿...不小心被你撞死了怎辦?可惜的是...現在媒體的輿論一面倒的支持小市民...想要挺這位小警察....也只能在這裡聊表心中的想法而已....
難怪警察會吃案,盡責的警察得不到獎賞還要被處罰.真讓人心寒.長期以來我們都誤會警察了.原來的真相是盡責會被懲處,偷懶會被獎勵.治安的禍害原來是在高階員警身上.是我我也不會在盡責為民服務.很感慨,以後不再罵警察,警察原來也是身不由己.就讓我罵最後一次,哪個豬頭警察記他申誡,就是你這種沒擔當的警察才會造成治安敗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