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lemm wrote:因為台灣有1條未注意而注意, 那條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它是有必要存在的,如果沒有了它,一切依照燈號標線為準的話,哪天大老遠看到有人闖紅燈,明明很容易可以閃過的,故意撞下去不但沒事還能向他要求修車錢呢所以它本身沒問題,有問題的是"能不能注意"的判斷確實比較困難,才會引發許多糾紛所以別人違規自己還是得盡量避免發生事故也所以闖紅燈是否付完全責任,答案是不一定的,要看現場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