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交通要順暢?~執法人員就要學學該單位的學長!

GAY鬼六怪 wrote:
終於有一個懂了

PS:其實這張只是警告單..不用罰錢
(恕刪)




此白色通知單(舉發單)其性質為暫時性行政處分,不久會收到機關
紅色罰單行政處分裁處書,免不了被罰事實。
GAY鬼六怪 wrote:
我是停在紅線上..但該時間點與位置完全不會阻擾到任何的(人,事,物)
600塊錢~真的不多!但是我對台灣執法人員的感覺失去了好多好多..(還能信任嗎?)


停車會不會影響到交通,不是民眾自己判斷

600元,那是只有開臨停,否則要開900元

依法行政的公務員,才值得人民信任!

a990109 wrote:
1.執法還有分時段嗎?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六、深夜時段(零至六時)停車,有本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情形。但併排停車、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或停車顯有妨礙消防安全之虞,或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經人檢舉者,不在此限
為什麼會畫紅線, 自然有他的道理, 不事你想的我又沒妨礙到其他人.
很多路口都有畫停止線, 可是一堆天兵等紅綠燈時都超出停止線,
造成轉彎車的困擾.
改天全家都搬家到樓主的家裡住,因為我覺得應該不會對您們有影響!
不錯了啦!至少先開個單罰錢警告了
萬一哪天車禍是因樓主紅線停車所導致
到時惹上官司就吃不了兜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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