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區西安路事故車禍 -- 機車跟貨車發生擦撞

機車雖然有違規, 但大部份的人都會這樣騎.
就算是開車的也會這樣開。
只不過一定都會和貨車 kiss


說機車錯的

大概碰到那種打右轉燈突然改成左轉燈都閃的過的吧!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車禍地點:...(恕刪)
這個鏡頭因該是車後的行車記錄器拍下來的吧
所以怎麼會有大大說是左側停車或是啥?呵呵

這要算機車錯比較多吧
因為貨車司機會說!我就是要提早打方向燈讓後方知道我要左轉
機車不該在雙黃線超車!而且貨車司機已經打方向燈了你還要從左方超車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車禍地點:...(恕刪)


我自己騎機車的方式,前方車輛如果要左右轉,我會等他車頭確實已經轉向才超過他




愛姿一族 wrote:
這個鏡頭因該是車後的...(恕刪)


很讓人無言的發言~~
要不要再重看一遍, 再發表回覆~~
反正在M01上只看的見沒有防禦駕駛的部分,然後加以放大聚焦
但原始的錯誤卻視而不見避之不談
被人刁了才會說
"我又沒有說他沒錯"

貨車這種開車方式真的很要不得
即使你突然改變心意
眼睛除非是瞎了,不然好歹也看一下後視鏡,留一些緩衝時間
你都告訴後車你要右轉了,到了路口又突然變心卻不留任何的反應時間
這種人真的很討厭
愛姿一族 wrote:
這個鏡頭因該是車後的...(恕刪)



您應該是沒將整個影片看完...明顯最後是往前開~
難道是以倒車的方式往前開???
至於貨車一開始確實是有打燈,但卻是右轉燈,後來發現不對改左轉燈~
但打燈的時間過短且太快轉彎,讓後方以為貨車要右轉而要往左側直行的機車反應不及而擦撞~
任誰騎機車都會往貨車左方直行,既然都打右轉燈靠右了,後方汽機車沒有人會在前方車輛後方等待右轉後再往前~
即使看錯要往左,理應先靠右方暫停,確認前後方都沒來車再往左行駛~~~
PO網的大大,你也違規了哦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一項第6款

不依順行方向停車可罰新台幣600至1200元

wesho wrote:
各位大哥 為什麼要...(恕刪)


這裡所陳述的是法規問題
該車並未偏離車道,至於你說的方向燈問題,頂多該車吃罰單
但機車跨越雙黃線是事實

有時候,雖然很同情被害人
但法規就是法規,只是要不要看人情而已

換作是我,我也會雙黃線超越那台貨車
因為我已經看到它打右轉燈,自然會認為它要右轉

但一碼歸一碼
影片中違規事實確定是機車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因為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愛怎麼砲就怎麼砲,等到哪天自己遇到這情況,自己又是另一翻解釋了,
這種人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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