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利安星人 wrote:先報警就對了,

我之前車禍撞我的也是想

請問一下亞大,那我現在可以先修車嗎?因車行是說,如果我修好了,到時候賠償的時候對方變得很消極,或是嫌我方車行修太貴等
yunxi_1012 wrote:
請問一下亞大,那我現...(恕刪)


因為我有提供行車紀錄器是對方逼車擦撞,

所以對方到了警局知道理虧,

雙方直接在警局警察見證下簽和解,

對方畫押承諾願付此次車禍造成我車子損害之原廠修復所需費用,

然後我車子就牽去估修車費,

維修報價單傳真給對方看沒問題後,

直接修好叫對方到修車廠付錢。

肇事者的確會想拖,

我那時是直接電話告訴他,

我車子何時要用、他不付錢我不能領車,

那我就會去租車公司租車代步,

期間產生所有費用他要負擔。

隔天他拖到下午就乖乖去交錢了。

亞利安星人 wrote:
因為我有提供行車紀錄...(恕刪)

我了解了,謝謝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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