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形要是撞上 是我錯還是他錯呢

所以 行駛在110~120 算是超車道應該的速度?

你用你覺的很快 沒超速的 方式一直開在超車道

他用他覺的 會讓你嚇一跳的 超車方式

因果阿~ 因果
這樣小弟覺得還好,距離不會讓人想踩煞車,頂多放油門,

把腳放在煞車上


路上很多都這樣吧
還好有行車紀錄器佐證.不然這情形變你的錯居大! 後面撞擊卻變成你未保持安全距離.這時神車會先來個360度打轉給你看.假設後面車又再追撞你的車.還是你錯因居多!供你參考 前幾天電視上才討論這個問題 (全聯告訴你)防衛駕駛真的很重要
king0226 wrote:
在當時我的確沒注意到...(恕刪)
nilkkk wrote:
打方向燈並不代表贏了一切...

誰輸誰贏,撞上去就知道了

認同
常看很多人發言:理正仍不讓
套句nilkkk大大你說的
誰輸誰嬴,撞上去就知道了
活著的,沒傷著的
加上又拿到賠償金的就嬴了

開車不專心就別怪對方了,更扯是還有人扯對方開什麼車?

最後擦撞不管誰對誰錯還不是都要修車

嚴重點丟掉性命還有機會在意誰對誰錯嗎?
沒事就別占用超車道吧
在路上只有兩種人

比你快的是瘋子
比你慢的是傻子

P.S.我是瘋子 所以很討厭比我慢又不讓路的
我先前也被一台 vios 這麼切過, 對車主的勇氣(無知?)感到無耐

然後回去影片剪一剪, 直去送去國道線上檢舉

做抓粑子要順便寫些資料, 如下可參考:

違規日期:
2013/MM/dd hh:mm

違規地點:
國道x號北上約x公里

違規事實內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三條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該位女性車主, 車身只有一半過我車頭, 就往我車道切入, 所幸本人車子刹車性能不錯, 不然就撞上去了。 請給予罰單, 讓她以後開車更小心吧, 真的害人害己。 影片13秒開始, 由右往左切入, 謝謝。

------------------------------------------

然後耐心等25天左右, 會收到回覆:

x先生您好:
有關您檢舉xxxx-xx號車於102年xx月xx日xx時xx分,行經國道x號公路公路北向xx公里路段未依規定變換車道1案,查復如下:
一、 本案經檢視所提供之錄影資料違規屬實,已責成所屬xx分隊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蒂1項第12款之規定製單舉發(單號:國道警交第xxxxx號單)在案。
二、 謝謝來信關心警政交通,並祝 順心如意。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x警察隊 敬復
機關地址:xxx
聯絡人:警員xxx
聯絡電話:xxx
傳真電話:xxx
電子信箱:xxx


鍵盤車手就不必打嘴砲啦, 光看影片, 就可知違規的車前方還有一大段可加速再切進來,
而且影片只有那幾秒鐘, 也看不出車速, 無由證明行車紀錄器車主未達速限佔用內線車道,
因為我剪下的影片看起來也像 但事實是剛連續超車 (120KM/HR), 前方中線仍有台車,
所以留在內線繼續準備超車, 更何況當時我前方50米內有車是OK的 (法規好像是200M)

對了, 樓主真是好涵養, 當初我被硬切後, 隨即踩剎車按喇叭,
(影片因為角度和車速的關係, 看起來還好, 實際是很近的)
然後追到後面連續狂叭 (真的被嚇到了, 好. 我也犯規)
對方退到中線後, 本來我要到他前方慢慢開
但看到是女的就... 送她一張罰單
我相信她不是故意的
但馬路三寶沒讓她受到教訓, 還是會危害別人的

剛又看一次影片, 我的真的比樓主的還驚險. 瞄, 這值的開心嗎
樓上兄弟, 真是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讚!!!

mantis0424 wrote:
所以 行駛在110~...(恕刪)


那天行駛高速公路看到標語,好像是『最高速限可持續行駛內側車道』
供你參考喔
http://blog.yam.com/charles629
VIOS 駕駛犯了台灣駕駛最常犯的毛病: 只看後照鏡不轉頭確認!

只要這駕駛變換車道前確認後照鏡, 開方向燈, 轉頭確認

那就不會有這段影片存在!

我覺得考駕照應該把轉頭確認這一項列入路考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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