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0雨夜小擦撞,誰的責任比較大呢?

占用慢車道幹嘛

馬路你家的?

占用慢車道幹嘛

馬路你家的?

台中有很多路段,讓人搞不清楚是『慢車道』還是『路肩』



yzchen wrote:
機車也有責任嗎?(她就這樣飄走了~=_=)

機車有和樓主擦撞嗎?

yzchen wrote:
這擦撞的責任我跟另一位車主誰比較大呢?

由行車記錄影片推測,如果樓主的車身,同時佔用白線左右兩側,樓主責任比較大
wetty wrote:
台中有很多路段,讓人...(恕刪)


慢車道還是路肩 不太重要

因為路口十公尺內本來就禁止停車

只是台灣駕駛最愛停的就是這個位置

路口常常又是金店面或便利商店的所在

然後就造成 一堆路口莫名其妙的卡住

看這影片 一個不大的路口

有路邊出來的車 + 左轉車+右轉車+最右邊要左轉的摩托車

這種情況 會撞到一點都不意外...
กิิิิิิิิิิิิิิิิิิิิ ก้้้้้้้้้้้้้้้้้้้้ ก็็็็็็็็็็็็็็็็็็็็
十字路口亂停車影別人行車安全 自己隨便方便 卻給別人行車視線不便
100%要全賠 還要開單 恭喜

Ailio wrote:
慢車道還是路肩 不太重要
因為路口十公尺內本來就禁止停車
只是台灣駕駛最愛停的就是這個位置

樓主不一定有停到紅線範圍
可以看行車記錄影片一開始的畫面

所以白線外是路肩、慢車道,會影響有沒有違停
wetty wrote:
樓主不一定有停到紅線...(恕刪)


請問您有駕照嗎?

這條我記得是必考項目

十字路口 消防隊出入口 範圍內都是 不得停車

跟有沒有紅線無關

現在駕駛都只知道紅線 完全都沒有所謂的 駕駛道德可言了...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 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
時停車者。
二 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
時停車者。
三 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者。
四 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
臨時停車者。
五 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者。
กิิิิิิิิิิิิิิิิิิิิ ก้้้้้้้้้้้้้้้้้้้้ ก็็็็็็็็็็็็็็็็็็็็
停路邊沒閃雙黃燈, 不管車流擁擠就起步, 龜速爬, 行進方向不明
樓主駕照剛考到?
1.機車不是問題,人家早就在那你也看到很久了

2.你臨停而後路邊起步,應該注意週遭的環境動態
好比:車速車流..等,不可以隨意的去影響到他人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補充一下:

1.機車與小弟的車無擦撞
但若無那台機車
小弟不會在路旁龜速
應會加速直行後打左轉燈伺機進入主幹道

2.小弟沒停在紅線旁(但路旁也沒畫白or黃線)
起步後有打左轉燈
因被機車擋住且左側有車
故緩慢直行等機會左移
此時怕會擦撞機車故注意力集中在機車
沒注意到左後方車輛的動態
冷不防突被左方車輛擦撞

3.其實我現在也了解了
當時起步後不應直行
而是打左轉燈原地等左側無車後進入主幹道才對
警察到了後也有說我是路邊起步擋到主道車所以錯的成份比較大
(我說我有行車紀錄,他沒有要看)
警察北北勸我們和解
小弟直接賠給對方3張小朋友
他的ALTIS右前側門有幾條30~40cm擦撞痕跡且稍微內凹
我的前保桿左前大燈下方有一些5~10cm擦痕
我的部落格,歡迎來坐坐:blog.yam.com/weatherman

Ailio wrote:
二 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
時停車者。

如果路口紅線沒有劃錯的話,就是要符合這個十公尺的規定
而且十公尺是要由垂直方向車道的路肩量過來的
(所以會看起來只有劃到路口第一間房子,讓人以為好像不到十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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