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有很多路段,讓人搞不清楚是『慢車道』還是『路肩』yzchen wrote:機車也有責任嗎?(她就這樣飄走了~=_=) 機車有和樓主擦撞嗎?yzchen wrote:這擦撞的責任我跟另一位車主誰比較大呢? 由行車記錄影片推測,如果樓主的車身,同時佔用白線左右兩側,樓主責任比較大
wetty wrote:台中有很多路段,讓人...(恕刪) 慢車道還是路肩 不太重要因為路口十公尺內本來就禁止停車只是台灣駕駛最愛停的就是這個位置路口常常又是金店面或便利商店的所在然後就造成 一堆路口莫名其妙的卡住看這影片 一個不大的路口有路邊出來的車 + 左轉車+右轉車+最右邊要左轉的摩托車這種情況 會撞到一點都不意外...
Ailio wrote:慢車道還是路肩 不太重要因為路口十公尺內本來就禁止停車只是台灣駕駛最愛停的就是這個位置 樓主不一定有停到紅線範圍可以看行車記錄影片一開始的畫面所以白線外是路肩、慢車道,會影響有沒有違停
wetty wrote:樓主不一定有停到紅線...(恕刪) 請問您有駕照嗎?這條我記得是必考項目十字路口 消防隊出入口 範圍內都是 不得停車跟有沒有紅線無關現在駕駛都只知道紅線 完全都沒有所謂的 駕駛道德可言了...第 55 條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一 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者。二 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者。三 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者。四 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者。五 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者。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補充一下:1.機車與小弟的車無擦撞但若無那台機車小弟不會在路旁龜速應會加速直行後打左轉燈伺機進入主幹道2.小弟沒停在紅線旁(但路旁也沒畫白or黃線)起步後有打左轉燈因被機車擋住且左側有車故緩慢直行等機會左移此時怕會擦撞機車故注意力集中在機車沒注意到左後方車輛的動態冷不防突被左方車輛擦撞3.其實我現在也了解了當時起步後不應直行而是打左轉燈原地等左側無車後進入主幹道才對警察到了後也有說我是路邊起步擋到主道車所以錯的成份比較大(我說我有行車紀錄,他沒有要看)警察北北勸我們和解小弟直接賠給對方3張小朋友他的ALTIS右前側門有幾條30~40cm擦撞痕跡且稍微內凹我的前保桿左前大燈下方有一些5~10cm擦痕
Ailio wrote:二 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者。 如果路口紅線沒有劃錯的話,就是要符合這個十公尺的規定而且十公尺是要由垂直方向車道的路肩量過來的(所以會看起來只有劃到路口第一間房子,讓人以為好像不到十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