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末也在國三土城段看到一台紅斑馬停在路肩(非避車道)執行手持雷射測速,當時是夜間9點左右,警車未開警示燈,當下的想法是沒開車頂燈停在路肩好像有點危險,本次遭撞的紅斑馬不知是否有開警示燈,如果有開那真的是駕駛人太誇張,如果沒開的話那當該路段較為昏暗時,追撞上停在路邊的紅斑馬不是不可能!畢竟路肩是緊急使用,如果行使間熄火導致車輛滑行,再極為重手的方向盤以及幾乎沒作用的煞車當下滑行到路肩,又突然看到前方未閃燈的紅斑馬,這撞上去真的有的灰了~
bimmer fans wrote:上週末也在國三土城段...(恕刪) 我的看法跟您一樣,警方說是在測速那是說他沒開警示燈囉,只有開大燈,而且不是在避車彎內執行檢舉超速作業【不然菊花怎會開了】警方喜歡在路肩測速但是很喜歡停在彎角尾測速【一般都是在這種彎角測速的】一般車輛故障在路肩都須打故障燈並於100米外擺設三角警告標示,而警方測速時關閉警示燈,偽裝成一般車輛並微開著駕駛座車門,坐在車內手持雷射槍測速如果這情況倒轉,一台民車若停在路肩無開故障雙黃燈及擺放三角反光標誌而造成此起事故,會全都變成是追撞者的錯嗎?若警方是在避車彎內執勤,會有此起追撞事故嗎?三菱車主即使行駛路肩也只會被開單而已,我對警方夜間在路肩測速很不認同且都是在彎角舉個地點以2高來說南下211【路肩倒很寬*右彎】南下240【標準路肩+下坡+右彎】南下250【下坡+右彎】,北上253【下坡+左彎】北上175【下坡+左彎】北上171【避車彎+下坡+左彎】這樣大家就很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