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yu54007 wrote:原來法令是該看地點而有彈性空間的呀……那在郊區殺人是不是就可以判輕一點呢?就是有人覺的警察不太注意的地方,車子亂開一通就是合理的,還怪警察怎麼平常就沒在抓,現在要抓也不提醒一下大家!!大家都不會自律,只靠警察執法來節制,這社會永遠都是一團亂。...(恕刪)
我覺得從測速照機前10公里開始,應該要有100道警示才對第一道 警察高舉大牌上面寫 前有測速照相 請小心第二道 美女警察用大聲公對你笑說 前面有測速照相喔 請減速第三道 警察在路邊泡茶 請超速的朋友下車喝茶 並提醒前有測速照相 請小心1-3 循環30次第100道 超大看板寫 警察取締無業績獎金 請被開罰者 切勿無中生有如上可能被刁民說嘴的機率會低一些在台灣是是而非的事情太多了
vincent12 wrote:年關將到, 警察也有家人等著包壓歲錢... 所以.... 年關未到,就有人急發紅包供獻國庫?vincent12 wrote:不過那邊有沒有提前警告呢 ?告示牌 ? "前有測速照相" 等等 ... 不知對小偷,強盜,黑心油..等也要先提前警告,告示牌? "前有警察..".不然不能合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