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085582 wrote:說他太太受傷.. 請問板上各位大大,以這種情形...一,樓主沒有肇責...應該就沒有以刑逼民的情形。你的受傷我完全沒有責任二,樓主有1%肇責...即使1%的肇責,對方也可以用過失傷害控告樓主,進而逼樓主和解...如果樓主很怕留下紀錄,對方是否還會要樓主賠償全部損失??
wetty wrote:有時候只能證明自己是綠燈,但對方還是有可能是黃燈通行(沒有罰責)來不及走完的 交通號誌轉換好像有兩秒的車道淨空時間,時速30 2秒可以走16公尺以上,還不夠車道淨空嗎??在加上看到綠燈才起步的時間,少說三秒以上基本上除非是紅綠燈故障,不然我認為綠燈起步還會撞到人,基本上應該都是對方闖紅燈居多...
iijima_ai wrote:請問板上各位大大,以這種情形...一,樓主沒有肇責...應該就沒有以刑逼民的情形。你的受傷我完全沒有責任二,樓主有1%肇責...即使1%的肇責,對方也可以用過失傷害控告樓主,進而逼樓主和解...如果樓主很怕留下紀錄,對方是否還會要樓主賠償全部損失??...(恕刪) 不一定符合這案例但你搜尋一下就知道通則了1對 但實務上很難完全無肇責 除非是後車撞前車2對 對方就是會用過失傷害逼你和解 不和解就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