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飛飛 wrote:
本人身為【檢舉熱手】...(恕刪)
類似於原PO的檢舉流程與整理方式,
我也用了好久,檢舉了上千輛次的違規車輛。
不過這一路檢舉下來發現一個現象,
"紅燈停車超越停止線" 以及 "汽車停車佔用機車停等區"
這兩個項目在某些特定區域很難檢舉成功。
通常有關單位的回覆都是 "無紅燈前後的連續影片或照片紀錄";
所以無法判定究竟是紅燈後才越線與佔用停等區,
或是只是因為交通號誌變燈號時來不及通過路口。
其實用這一點打回票根本沒道理,
因為法規裡面就寫的清清楚楚,交通號誌變號時,
如果在黃燈時還沒越過停止線就必須煞停。
如果是因為堵車,那根本就應該在停止線後方等待;
等到前方路況容許通過路口才行駛。
只是最荒謬的就是,用路人不懂的遵守也就算了;
現在居然連交通隊也積非成是而不舉發了。
實在是很...啊~
Hehelium wrote:
類似於原PO的檢舉流程與整理方式,
我也用了好久,檢舉了上千輛次的違規車輛。
不過這一路檢舉下來發現一個現象,
"紅燈停車超越停止線" 以及 "汽車停車佔用機車停等區"
這兩個項目在某些特定區域很難檢舉成功。
通常有關單位的回覆都是 "無紅燈前後的連續影片或照片紀錄";
所以無法判定究竟是紅燈後才越線與佔用停等區,
或是只是因為交通號誌變燈號時來不及通過路口。
其實用這一點打回票根本沒道理,
因為法規裡面就寫的清清楚楚,交通號誌變號時,
如果在黃燈時還沒越過停止線就必須煞停。
如果是因為堵車,那根本就應該在停止線後方等待;
等到前方路況容許通過路口才行駛。
只是最荒謬的就是,用路人不懂的遵守也就算了;
現在居然連交通隊也積非成是而不舉發了。
實在是很...啊~
...(恕刪)
超級內行的網友
沒辦法
違規人會申訴說
"我過的時候還是黃燈阿"(有可能 我檢舉過幾千台 大概只有不到10台是這樣 我也不會送)
"我過的時候是綠燈阿"(騙鬼阿 綠燈到黃燈再到紅燈 最少有兩秒鐘 你騎那麼慢呀)
"前面塞車 我就堵在中間了"(這種最有可能 但我也不會送 檢舉人不會亂送一通的好嗎)
承辦員警怕麻煩
所以才會一定要要求"前 中 後"的照片
這種小事
別放在心上
路上走一趟
隨隨便便幾十個違規入袋
根本不用去在意那一兩個不成案的
不過先將過程經驗描述一下
以請樓主指正,謝謝
話說
我用手機拍照上警政信箱直接檢舉
回復:
您好: 您於12月12日來信反應自小客車xxxx違規停車情事,經交由本局xx分局處理,茲答覆如下: 有關本案因 台端所檢附違規相片未顯示違規日期及時間,故無法予以逕行舉發,以免造成違規人後續陳訴之爭議。 您如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再次來信反映提供建言,在此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承辦人:xxx 聯絡電話:07-xxxxxxx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局長 黃茂穗 敬上
我乃告知:相片可從exif知道拍照日期時間
回復:
經本局xx分局派員查處,未發現有車輛違停情形。本局仍將責成xx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車輛違規取締,以維巷道通暢及用路人安全,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xxxxx 000派出所,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本局xx分局交通組辦事員000(電話07-xxxx)聯繫,我們同仁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再次感謝您對市政的關心,並熱心提供建言。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黃○○ 敬覆
為了讓相片能顯示日期時間,我g 了一下,找到story camera 這套app
也從警政信箱改為市長信箱檢舉
結果呢:
親愛的市民 您好:
有關您103年2月6日寄給市長的電子郵件敬悉,市長非常重視,經交本局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有關您反映事項(xxxxx對面紅線有「機車違停」 …),經本局00分局派員查處,所舉證之違規相片所顯示日期,非由相機拍攝之時間,係應由人為填入違規日期時間,為免爭議,以不舉發為宜,該巷道違停之機車已查訪勸導駛離並加以告誡。本局仍將責成00分局持續加強該路段違規勸導,以維巷道通暢及用路人權益,爾後您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請致電07-xxxxx00分隊,將派員警儘速處理。
請教樓主
關於使用數位裝置拍照或錄影,它的拍照/錄影的日期與時間,我是需要怎麼處理才能符合"長官的要求"??
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