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汽車與直行機車的未碰撞事故

只聽描述 可能會覺得跟車子有關係

但是影片看了幾次 我覺得跟車子沒啥關聯

車子或許迫使 兩台機車 "減速"

但是摔車我覺得是兩台機車相互間的問題
กิิิิิิิิิิิิิิิิิิิิ ก้้้้้้้้้้้้้้้้้้้้ ก็็็็็็็็็็็็็็็็็็็็
fanrien wrote:
黃色台塑二號Mati...(恕刪)

另外黃車壓雙黃線就左轉
未到交岔路口中心就左轉
也屬違規左轉

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此題有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之問題 沒錯,不過可能不會是(對方100%)肇責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之成立點..通常是未讓而發生撞擊事故

然影片上有兩輛機車同時前進接近,而一方可以減速一方摔倒

這可能就會有自己操駕疏忽的地方..


車友上次遇到未碰撞摔車...
肇事者中線左轉...
車友內線急煞自摔...

最後對方賠了好幾萬修車...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沒有錯,就此事故來說,我覺得我方不是完全沒責任,做筆錄時我就有告訴我同事了
82 / 73我都覺得合理
操駕確有疏失我也認同(那路段地上常有小碎石),但這是個人因素
如果因為此個人因素造成別人傷亡,操駕疏失才會有討論的空間
自己駕駛得再不好,沒有致人傷亡,根本無關緊要(不過路上很多討厭的三寶就是歸於此類...)
前車可以減速是因為他能看到能及早做出反應(視野良好)
我同事是因為跟車,視野被前車擋住,位置從影片來看又偏向在稍微右後的地方
反觀Matiz駕駛人,視野良好,轉彎前本該特別注意對向來車並禮讓
卻搶快,硬轉,迫使對向來車必須緊急煞車避免撞上

干,機車好欺負就對了

yanyu_911 wrote:
此題有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之問題 沒錯,不過可能不會是(對方100%)肇責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之成立點..通常是未讓而發生撞擊事故

然影片上有兩輛機車同時前進接近,而一方可以減速一方摔倒

這可能就會有自己操駕疏忽的地方..




公正合理的結果大家都樂見!

gungunM wrote:
車友上次遇到未碰撞摔車...
肇事者中線左轉...
車友內線急煞自摔...

最後對方賠了好幾萬修車...100分
"迫使"就是個不安全的原因了,就好比逼車
打破行車本該有的秩序,結果就是發生事故

沒打方向燈,速度又這麼慢,其實如果是我遇到,我都很難預期說對方啥時會轉
根本不按牌理出牌,依照信賴原則,你要轉本來就該讓
沒有左轉產生的迫使,就沒有減速,當然也沒有機車互相間的問題

Ailio wrote:
只聽描述 可能會覺得跟車子有關係

但是影片看了幾次 我覺得跟車子沒啥關聯

車子或許迫使 兩台機車 "減速"

但是摔車我覺得是兩台機車相互間的問題
本題我覺得#7樓wetty大的解釋比較符合現況跟司法解釋

不過通常都是要到提告讓法官審案才有機會讓法官判,在此之前大都用各種奇怪的方式跟自我良好的解釋和諧掉,然後再怪交通法規有問題的居多
重機喜好者
這種事件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不過很可惜,現實是法官說的才有理。

個人認為

沒碰撞算不算,沒肇事??

不算,但是要看情況,導致對方受驚嚇?

情況認定不是我們這種市井小民可以理解的

影片黃車算不算沒禮讓直行車,當然算嚕~

影片機車大約在影片的10秒機車就斜了,那這樣算不算9秒~10秒初就知道了黃車要左轉??這段距離夠不夠做反應?前車速度是較慢,但他停住了。那後車別人會如何判呢??

先不管前車有沒有煞住,如果被認定這段距離可以充分做出反應的判斷,那就是自摔。反之~

當然啦~這不是在網路打打字說整樣就整樣。一樣去申請初判、鑑定,答案就有了~

如果鑑定出來黃車"影響"到機車導致摔車,刑法第185-4條,我想會成立

如果鑑定出來黃車"未影響"到機車,那就沒肇事不成立~



1、依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參考司法實務判決載述「『肇事逃逸罪』之立法意旨,在於處罰肇事後逃逸之駕駛人,俾以維護交通安全,加強救護,減少被害人之死傷,促使駕駛人於肇事後能對被害人即時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以減少因延誤就醫致生無謂傷亡,因此該罪之成立只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即可,至於行為人對肇事有無過失及其離去之原因為何,則非所問」,換言之,只要發生車禍,不論自己有沒有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將傷者送醫,否則即可能構成犯罪。

這點,至於行為人對肇事有無過失及其離去之原因為何。癥結點在"有無肇事",不是"有無碰撞"的問題~

那有無肇事,不是自己說的算,按照程序去走唄~!

小弟個人想法~

如果真的有照程序下走下去,能否告知一下結果,讓小弟增長個知識~
是的~

就是那個光 wrote:
本題我覺得#7樓wetty大的解釋比較符合現況跟司法解釋
fanrien wrote:
不過可能不會是(對方100%)肇責
這可能就會有自己操駕疏忽的地方..)


我的意思就是你說的8:2 7:3..等
你沒看懂嗎?

看到我你就不假思索的認定我的話會和你做對? 怪怪
個人幾乎不會因人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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